被拘押的期間 清楚了解文明與野蠻的界線

在警署,所有警察都是不用講道理:時而叫人手放後面,時而叫你手放兩邊,免得手藏禁品。基本上,在他們眼中,尊重的意思就是服從。在等候警方程序期間,我只是微微交叉雙腳,卻遭到警察喝止「翹咩腳?放低」!我問他翹腳有甚麼問題,他竟然叫會踢到旁邊的人,而且不尊重他。另一次則是一名警員無故大叫「吊你老母」,並指我未有袋好文件,妨礙他拍照,我只回應他一句「無你咁醒嘛」,他竟然嘗試動武,在場另一個警員則叫在場其他「犯人」拎轉面,不欲其他人監察警方的行動。

可見,在警署,基本上所有對警察的約束都無存在,只要沒有錄影或者表面傷痕,他們可以做盡一切卑劣的行為。他們嘗試令你每一寸的行動都受控制,而不需要講理由,亦不會與你溝通。他們害怕溝通,害怕思考,因為他們認為命令是不容置疑,更怕自己動搖。

我相信,這就是文明與野蠻的分水嶺。為了爭取民主,香港人參與合法示威,公投,商討日,嘗試以不同形式說服別人。面對不理性,不願意溝通的政府,被迫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爭取,但在行動中亦不斷強調「why」,而並非只是情緒發洩。可能示威者經常內部分裂,但這更證明了所有參與者依然理性:「點解升級?」「點解自首?」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就著自己所相信的發聲,在平等的基礎下發聲,而非盲從領袖,或者由情緒帶動。但警方放棄思想,一味相信佔中者為暴徒,自己的任務就是維持秩序,所以不論打人、辱罵、捉記者都是合理。服從就是唯一標準。

所以,即使被拘留三十多小時,我依然比起警察自由:我能運用理性能力作出道德批判,以行動追隨自己的信念,並為此作出犧牲,一切都是自願的。所以,即使違法公民抗命,甚至參與衝擊行為,但都不會受其他人、情緒所控制。但是,警察只能盲目為當權者服務,只怕上司稍有不合意,則人頭落地。吾身雖被困,靈魂卻自由。所以,我希望所有民主同路人銘記:不要放棄思考,否則我們只會淪為警犬般的野蠻人。共勉之。

最後想告誡政府:群眾運動的可怕之處,你不能透過威脅一些所謂領袖就可以消滅這場運動。一般群眾沒有政治本錢,甚至不會介意別人批評佔領運動有甚麼問題。政府再使用輿論壓力,頂多令所謂領頭人物卻步,基本上對於一般民眾不能施加壓力。無論是好是壞,這就是今天的事實。所以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確實回應訴求,否則任三子雙學點叫人退場,都係無意義的。

文章來源: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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