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18年前死刑冤案 如今重審仍阻力重重

【新唐人2014年11月4日訊】中國內蒙古一位名叫呼格吉勒圖的青年,18年前被以「故意殺人罪」槍決。 9年後真兇現身,但呼格吉勒圖的冤案一直不能重審。近日,大陸媒體報導,該案或將於11月重審。那麼這起18年前的槍決案,已被認定為冤殺案,為何拖到現在仍遲遲未決?

大陸媒體11月2日報導,10月30日,曾轟動全國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冤殺案」即將啟動重審程序的消息引起全國關注。

呼格吉勒圖冤案,也稱呼和浩特「四‧九女屍案」,是1996年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的一起刑事冤案。

1996年4月9日晚,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名年輕女子遭強姦殺害,當事人呼格吉勒圖(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人,毛紡廠青年工人,案發時18歲),最先發現該女子遇害於公廁內,於是到轄區警方報案,遭到警方的刑訊逼供 。

檢方和法院在不公開審判的情況下,認定呼格為兇手,並在「嚴打」期間根據「從重從快」的辦案原則 ,在事發後僅62天,即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當局以「流氓罪」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

這起案件在當時被列為內蒙古嚴打期間的成功案例,被媒體大肆報道,相關辦案人也得到了相應的表彰和獎勵。

然而在2005年10月,內蒙古多起特大「系列強姦、搶劫、殺人案」嫌犯趙志紅被捕,趙供認於1996年4月在呼市毛紡大院內奸殺一名年輕女子,經證實趙確實是該案真兇,因此,呼格吉勒圖並非十年前呼市「四‧九女屍案」的兇手,呼格案實乃冤假錯案。

中共公安部刑偵專家楊承勛2005年就曾通過測謊手段對趙志紅進行過研究,他對「呼格案」有著明確的態度,「這就是一件錯案,證據嚴重不足。」

這起冤案經湖南都市電視台、香港鳳凰衛視等多家新聞機構報導,成為震驚全中國的「呼格吉勒圖死刑冤案」。

但呼和浩特市警方聲稱,趙志紅的一面之詞缺乏有力的證據支持,因10年前的案件尋求證據已無可能。再加上該案的相關辦案人員,多已經立功、受賞、陞遷、退休等,導致這起冤案至遲遲未得到昭雪,中共官方也未給出正式說法。

5次內參推動「呼格案」重審無果

多年來冤案當事人家屬走上了漫漫上訪之路。最先將此事報導出去的新華社內蒙古分社政文採訪部主任、高級記者湯計向媒體講述了8年來5次內參推動「呼格案」重審的情況。

2006年的3月,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組成了案件複核組對案件進行調查。同年的8月,複核得出結論,「呼格案」確為冤案。

但在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庭上,公訴機關對趙志紅招認的 10起強姦殺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訴,唯獨漏掉了1996年4月9日的那起案件。趙志紅當庭指出了這一問題,法庭審理因此中斷。

「我在得知這一消息後,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就立即寫了第二篇內參。」湯計說,2006年12月8日,他在對案件複核情況進行了詳細了解後形成文字,並於當霜將內參發出。

2006年12月20日,湯計寫下第三篇內參。為了擴大影響,2007年湯計寫了關於該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內參」,在全中國黨政系統發行,推動了「呼格案」的重新調查。

2007年11月28日,湯計完成了第五篇內參,根據法律界人士的意見,直接呼籲案件跨省區異地審理「呼格案」。

湯計說,多年來對案件的持續追蹤,一方面確實得到了中央有關部門的重視。同時他也更清楚地認識到在「呼格案」重審問題上,有一股力量使得「呼格案」久拖不決。

「有人跟我說過,這個案子一直不能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問題就出在當時的自治區法院,中央、最高法、最高檢都對案子的重審有過指示,自治區委、區政府也有明確的態度,但是當時的自治區法院就是執行不下去。」

湯計認為,其中原因可能涉及國家賠償的因素,因為國家賠償是需要自治區法院賠付的。

10月30日,法制晚報記者從內蒙自治區政法委、公安廳和自治區高院多個信源處獲得消息證實,最快11月份開始啟動針對呼格吉勒圖的法律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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