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產米粉強制改名 出口產品不受影響

【新唐人2014年7月1日訊】根據最新規定,未來台灣產的米粉,如果不是百分之百大米製作,將更名為「炊粉」或「調和米粉」,對此新竹米粉業界擔憂每年會損失40億新台幣(折約1.34億美元)的國際市場份額。台灣衛福部食藥署對此表示,出口商品可以不改標籤。

台灣最新的《食管法》修正案即將在7月1日開始實施,規定只有100%大米製成的米粉才可以標稱為「純米粉」或「米粉」,含米量在50%到99%之間的為「調和米粉」或「炊粉」,含米量低於50%者不得稱為「調和米粉」、「米粉」、「炊粉」等。

對此,已經有超過百年歷史的「新竹米粉」業者有意見,因為當地的米粉暢銷台灣內外,而且根據消費者的口味,多選擇含米量在50%到99%之間的比率。

有業者認為,如果將「新竹米粉」更名為「新竹炊粉」,在國際市場,會讓他國競爭者趁機以「米粉」為名,搶灘「新竹米粉」目前的每年40億新台幣市場。

有鑒於此,食藥署30日晚回應,如果新竹米粉在台灣銷售,只有當大米含量為100%時,品名可以標示為「新竹米粉」;但如果產品為外銷海外,只要符合當地國家的規定,就可保留「新竹米粉」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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