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4年前5人輪姦劫殺案 結案6年冒「真兇」

【新唐人2014年6月22日訊】二零零零年五月,江西樂平市發生了一起搶劫、強姦、碎屍案,造成兩人遇害,人稱「天無底」命案。當年警方認定村民黃志強等4人為兇手,並於2006年被判決死緩,目前仍在服刑。讓警方尷尬的是,該案結案6年後,竟冒出一個自稱是真兇的人。儘管多年來,黃志強等4人的家屬認為該案存在多處疑點,一直在上訪申訴,至今無果。但司法機關至今未啟動複查程序。

自稱是真兇

據大陸媒體報導,雖然案子至今結案已8年,犯案人正在蹲牢,破案警察也已立功升遷,但圍繞著案子的各種質疑,仍不絕於耳。而2012年同村的方林崽被抓,更讓該案撲朔迷離。

2011年12月4日深夜,樂平市一名三輪車女司機被劫持,丈夫在送了8500元贖金后,女司機才得以安全脫身,此後,其丈夫報警,47歲的方林崽被抓獲,警方當場從其身上搜出「一把短斧、一把自製的匕首、兩根繩子、三根煙蒂以及現金8500元」。

警方事後調查發現,方林崽還是多宗強姦殺人案的真兇。21天後,樂平公安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2004年以來發生的十余起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綁架、強姦、猥褻、搶劫、殺人。

報導說,方林崽被捕,是一系列懸案的結束,又是一系列疑雲的開始。

2012年4月21日上午,戴著手銬的方林崽到樂平市贛東北大市場指認現場,看到同村的村民鄒蘭蘭和黃彩華,方林崽勾勾手,示意兩人過去。

鄒蘭蘭說,「等我靠近時,他突然說『綠寶超市的老闆是我殺的』」。方林崽說完這些後,立即被警察捂住嘴帶走了。

黃志強的父親黃全正記得這樣一個細節:一次跟村民們打牌聊起兒子的官司時,方林崽當時坐在一張學生的課桌上說,「你兒子確實是冤的」。

去年10月30日庭審時,方林崽再次稱2000年的那場命案是其所為,並在法庭上問為何不去調查?審判長回應稱,公安和檢方已經做過筆錄,查過了,「沒有這個事」。

未啟動複查程序

黃全正等家屬雖然沒有當庭見證方林崽的「自首」,但他們還是從律師之口獲知了情況,這又讓他們燃起了一絲希望。

黃全正說,這十來年,案子跑到哪裡,他們就跟到哪。常年輾轉於樂平、景德鎮和南昌,他都不記得跑過多少個來回。「光請律師就花了十多萬,也沒心思幹活,還是兒子的清白要緊。」

黃全正說,即使這樣,他們也不願停下來。「每次與兒子通話,他都催促我趕緊申訴,不然方林崽被審判槍斃的話,他們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事件回顧:「天無底」命案

報導稱,2000年5月24日早上,一村民在濕地荒草中發現了當地綠寶超市老闆蔣澤才的屍體,兩天後,一村民家的狗銜著一個紅色塑料袋回家,狗主人在袋中發現一隻手臂,經認定,手臂是與蔣澤才同行的失蹤女子郝某的。

2000年6月19日,中店村黃志強、程立和、方春平、程髮根4人因涉嫌搶劫、強姦、殺人被逮捕。另一村民汪深兵也在去年6月被樂平警方從南昌抓捕「歸案」。

2003年7月7日,景德鎮中院在一審中判處黃志強等四人死刑。

判決中還講述了郝某被害過程,「隨即5人先後對郝某進行輪姦。為滅口,程髮根又找來繩子勒郝頸部,其餘4人按住郝,將郝勒死,后抬到附近樹林掩埋。為滅跡,次日中午,5人抽籤決定順序后依次持刀將郝碎屍,並將屍塊裝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處拋散。」

一審宣判後,四人都表示上訴。被告的辯護律師稱,公訴機關認定黃志強等5人對郝某分屍,但除狗叼出的一段手前臂外,至今未能找到關鍵的人體部位,被告指認的分屍、拋屍地點也均無發現。

一審上訴后,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也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4人口供前後有明顯不一致之處,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重審後,景德鎮中院仍維持原判,四人接著上訴。

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原判對4人所犯罪行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鑒於本案具體情況」,改判4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但何為「具體情況」,終審判決並沒有做出具體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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