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發恐嚇言論是否違法? 美最高法院將裁決

【新唐人2014年6月17日訊】美國最高法院周一(16日)決定受理一起在社交網站發表恐嚇言論的個案,以釐清其行為是否屬於言論自由範圍。外界普遍認為,最高法院的受理及裁決具重大意義,將對網路行為規範產生極大影響。

據中央社報導,一名賓夕法尼亞州男子伊隆尼斯(Anthony Elonis)在妻兒離開後,在臉書上不斷貼出饒舌歌詞,表示將殺害妻子及聯邦調查局探員、炸毀遊樂園、並實施校園槍殺案。地方法院於2010年以伊隆尼斯涉及恐嚇為由,判處他44個月有期徒刑。

刑滿後的伊隆尼斯於2013年決定將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他的律師指出,伊隆尼斯並沒有實際暴力意圖。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受理此案,將研判這宗在社交網站張貼恐嚇言論的案件,是否涉及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保護言論自由的權利。

在以往的十多年間,美國最高法院對涉及言論自由範圍的案件傾向維持寬鬆界定,以避免損及公民的宗教和政治自由。

不過,近期數度發生兇嫌發出網路死亡威脅後實施殺戮的槍擊案件,促使網路業遊說國會,希望確保最寬鬆的言論空間的同時,進行低限度的政府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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