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高調駁中共《一國兩制白皮書》

【新唐人2014年6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中共國務院日前發表布《一國兩制白皮書》,在香港社會引起轟動,香港政界、法律界均有個人或團體公開作出回應,從司法、政改等角度對白皮書進行解讀。由於白皮書中把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稱為「治港者」,而治港者首要條件是「愛國」,並須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職責」,引起香港法律界強烈反彈,被認為是變相將大陸三權合作「搬來」香港。大律師公會更發表4頁聲明,高調回應稱法官不應被視為「治港者」,法官只應效忠於法律,而不是政府機器的一部份。

香港媒體報導,中共國務院日前發布的《「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白皮書提出「包括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責任」,同時,白皮書又明確提出「治港者」的首要條件是「愛國」,並須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職責」。這些說辭遭到香港法律界的猛烈炮轟。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所有司法獨立的國家及地區包括香港在內,法官只會宣誓向法律效忠,應以法律及專業作判決,不應受政治干預「不會向國家或當權者效忠」;香港大律師公會則立即指出,法官不應被視為「治港者」,法官不是政府機器的一部份;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也表示,如果在司法人員頭上強加上所謂「愛國愛港」的要求,情況將令人「憂心」。

6月12日,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式發表長達4頁的「聲明」,就白皮書司法部分的三項重要內容進行說明。

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首先澄清,白皮書司法部分將香港法官或司法人員視為「治港者」,會向公眾及國際發出錯誤訊息,以為香港法庭是政府附庸機器,將會與政府「大合奏」,執行其下達的政治任務。「聲明」強調,中共當局的相關說法肯定不符香港狀況。

針對白皮書要求作為「治港者」之一的香港司法人員要「正確理解」《基本法》的說辭,「聲明」反駁說,在普通法制度下,法院需考慮控辯雙方論據,在公平及透明的司法環境下進行審訊。法官判案時,不應也不會從任何人對「基本法」一錘定音式的最終解讀作裁決。

白皮書要求香港司法人員要「尊重及維護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對基本法修改權及解釋權」,又指人大釋法「是維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的應有之義,既是對特別行政區執行《基本法》的監督,也是對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的保障。」

大律師公會對此表示,公會認同在《基本法》第158(1)條下,《基本法》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但同時根據第158(2)條,香港法院根據人大常委授權,可以自行解釋基本法,而且,這屬香港自治範圍內事務,同樣是中英聯合聲明訂明、高度自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同時公會認為,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但人大釋法應絕少及審慎地進行,否則會令人產生司法獨立受損的觀感。

大律師公會特別強調,尊重法治遠遠超乎事事只求依法辦事及依法施政這麼簡單,應在權力行使上適當地自我約制,讓司法獨立得到重視及彰顯。

這份「聲明」還引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的一份聲明指出,除非司法機關真正獨立,否則不能履行確保政府根據法例行事。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日前也公開表示,香港法官依法辦事就是愛國愛港的表現,毋須先想「北京領導人想我怎麼判」,而司法機關都屬於整個政府架構一部分,而司法系統需要獨立,中央都不應有異議。

佔中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則表示,中央選擇在臨近佔中622投票日及七一大遊行前發表白皮書,是明顯針對為爭取普選而進行的佔中行動,告訴港人不要對普選存有幻想。

曾任基本法草委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也公開駁斥白皮書,指出中共當局想自己這樣解釋《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完全沒有法律效力,不能構成法律依據。李柱銘表示,中央要香港法官聽話,但效果法官不會接受,因後者接受普通法傳統洗禮,不會跟政府合作,一定會根據《基本法》按本子辦事。

李柱銘並勉勵港人不能放棄,要對中央說不,呼籲港人參加622投票和七一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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