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驚現「活摘法輪功器官」 彰顯高層分裂

【新唐人2014年6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博文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官媒在一篇攻擊法輪功的文章中,首次提及「中共活摘法輪功人員器官」字樣。眾所周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九評》、退黨潮等話題向來是中共禁忌,即使在國際社會譴責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的強大聲浪下,中共依然保持沉默,而今卻在如此敏感的「六四」25周年之際,主動將「活摘器官」話題提上檯面,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凸顯了中共高層已出現嚴重分歧,當權者不願背黑鍋,才有意將江系人馬推上前台。

中共變相承認活摘器官

3日,官媒《新華網》發文誹謗法輪功,首次將「中國政府活摘法輪功人員器官」這些字句提上檯面,並註明來自《凱風網》,資料提供者則是「中國反邪教協會」。

華府的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表示,根據新聞學的傳播原理,對一件事情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報導,都是在宣傳這件事,中共當局深知其理,所以對於國際社會指責其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始終保持沉默。中共這次主動提及這一話題,首先等於變相肯定了活摘器官的真實性,因為眾所周知,中共的新聞是要反過來讀的。此外,中共突然提這個事,很可能高層內部有人提出異議了,覺得要拿出來討論了。

他認為,大陸《法制晚報》2日公布被中共定性的14種邪教,文章註明來源是中辦、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而這次是一個非官方、與「610」關係密切的組織「中國反邪教協會」,顯然是把「610」和「中國反邪教協會」擺上台。這和去年當局將李東升免職時,公開了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而設立的「610」非法機構有異曲同工之處,「簡單地說,就是習近平不願背黑鍋,而你們這些人應該為迫害負責。」

據悉,《法制晚報》2日向外界公布被中共定性的14種邪教中,居然沒有法輪功,消息引發大陸民眾嘩然,並在網路上被廣泛轉載。

時事評論員任百鳴指出,這篇文章向外界傳遞一個清晰的信號,就是中共高層對法輪功問題有兩個態度,因為這篇文章它登出來以後被廣泛轉載和傳播,此外也傳遞了中共高層的一個信號,就是在給整個的社會一個消化的時間和空間,讓他們對後續的動作有一個心理上的準備。

根據公安部2000年頒布的正式文件《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和2005年頒布的正式文件《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分別是1)呼喊派;2)門徒會;3)全範圍會;4)靈靈教;5)新約教會;6)觀音法門;7)主神教。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有1)被立王;2)統一教;3)三班僕人派;4)靈仙真佛宗;5)天父的女兒;6)達米宣教會;7)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這是到目前為止中共官方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公文,其中沒有提及法輪功。

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的全文中,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

也就是說根據中共現行法律,對法輪功長達15年的迫害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

中共從未否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2006年蘇家屯事件曝光后,面對國際社會的強烈質疑和譴責,截止目前,中共官方和各級黨、政、軍機構沒有任何官員或發言人公開否認過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2006年3月28日記者會上曾經就此答疑,他說:「利用死刑犯器官進行移植的案例是極個別的,並且要徵得本人同意,並要履行嚴格的手續……(蘇家屯事件是)……國際媒體親自到瀋陽郊區的蘇家屯看一看,是否有一個大量關押法輪功成員的集中營的存在。」 可見秦剛根本沒有正面回答問題,也沒有否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的存在。儘管這段講話被海外媒體確認,但是他的講話卻從沒在大陸媒體上出現過。

2006 年7月6日,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組成的獨立調查團,在首都渥太華向媒體公開了長達68頁的「中國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 把中共的政府、軍隊、衛生部、公檢法系統一網打盡,歸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報告得出結論,自從1999年以來,中共政府及其分佈在全國許多地區的機構,尤其是醫院、拘留所、法院,已把大量但具體數字不詳的法輪功良心犯處死。他們的重要器官,包括心臟、腎臟、肝臟和眼角膜,幾乎同時都被強行摘取,並高價出售,有時賣給外國人。全國的軍隊醫院是獨立於衛生部而操作的。販賣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與軍隊其它為數眾多的商業活動是一致的,特別是直到2004年前江澤民任職軍委主席的那些年中。

對於喬高的報告,中共從沒給出任何相反證據,只是一味的重複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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