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定罪容易 會見難 3見當事人

【新唐人2014年5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漢採訪報導)2014年5月23日,維權律師隋牧青律師向《新唐人》記者敘述,他和劉正清律師在廣州白雲區看守所3次會見當事人王清營和唐荊陵。且遭遇到刁難與虐待。在中國定罪容易,會見難。

據維權律師隋牧青表示,5月18、19日連續兩天他與劉正清律師一道前往白雲區看守所會見王清營(劉律會見唐荊陵),看守所以提審中及手續問題為由兩次非法拒絕他會見。19日在一便裝領導帶領下,眾警(043444羅翔030618女)對隋牧青圍攻,言辭辱罵、威脅毆打。投訴至市局監管謝科處長,又遭其辱罵。

隋牧青律師轉述劉正清律師「關於會見唐荊陵律師的情況通報」。

2014年5月16日上午10點唐被白雲區公安從家中直接刑拘抓走,給家屬的拘留通知書上罪名為尋釁滋事,但扣押清單上寫的是聚會擾亂社會秩序。因追求自由民主的義士們都隨時有可能被莫須有之罪而捕,故事先均留有委託律師的授權書,唐荊陵亦如此,捕前幾天唐留有空白授權書給劉正清。

「得知唐荊陵,劉正清當天下午就和唐妻汪艷芳趕到白雲看守所要求會見唐,結果看守所以快下班為由拒不讓劉律師進所辦理會見手續。星期一(19曰)一大早劉正清和我(會見王清營)趕到白雲看守所辦理會手續,結果值班警察表示,該二人均正在提訊不讓會見,我倆強烈抗議並與所領導交涉,結果所領導答應第二天下午安排我倆會見。」

「恐口說無憑我倆強烈要求其出具書面證明。第二天(20日)下午我倆按其書面安排的時間提前到達看守所準時辦理會見手續,當時值班警察審核我倆的三證后要我倆協商好誰先見誰后見(理由是唐、王是同案要拆開見)。對此無理要求我倆與其理論一番,為了能順利見到人我倆作了妥協,由劉正清先見唐。我繼續與掙表現的值班幹警爭論。」

劉正清會見唐荊陵后,唐荊陵告之其拘留期限延長至6月15曰。

唐荊陵向劉正清透露:「進看守所時因不接受屈辱性的蹲著而被一年輕警察踢了一腳,裏面條件艱苦無洗漱用具。唐乃仁義之士,稱如因宣傳非暴力追求民主而獲罪他願承擔全部責任,袁、王二人是因他而被拘的。因唐無尋釁滋事之事實,故對莫須有的問話唐拒絕回答。唐囑我要外界多關注袁新亭和王清營二人。」

隋牧青律師稱,因要留出時間給他見王清營,劉正清律師草草結束會見(約30分鐘),他正式辦會見手續時掙表現的幹警又說他手續有問題拒不讓見——先前讓他倆協商誰先見(沒說手續有問題),現在又說手續有問題!

隋牧青律師最後表示,「昨天(23日)上午第三次赴白雲看守所,終於得以會見王清營。鐵窗下的王清營,精神狀態尚好。曾被市局國寶抽過幾十耳光,因其不配合陷害唐荊陵、袁新亭的陰謀。罰蹲地一個多鍾,並被強迫每日勞動。監倉約20平米住30餘人,睡覺翻身難,每日兩餐差過豬食。生活雖苦,已經適應,且受同倉尊敬。他感謝外面朋友的關注、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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