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電動遊園車OT案即將上路

【新唐人2014年5月6日訊】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園車新案,業經電動車輛實地運行測試及相關成本效益估算,規劃採用8-10輛電動中巴作為遊園車種,核准營運期間為4年11個月,經營運績效評估優良得優先訂約1次為期3年。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訂於103年(2014年)5月14日下午2時,在嘉義林管處205會議室舉辦招商說明會,歡迎具「遊覽車客運業」資格廠商踴躍報名參加。

「嘉義縣阿里山鄉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園車委託服務營運移轉案(OT案)」執行迄今,於103年7月28日將屆滿三年,每年服務近40%(約80萬人次)入園遊客,除消弭過往野雞車攬客亂象,亦提供在地居民42個就業機會,於102年榮獲財政部促參司「第11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政府機關團隊優等獎」的肯定。

遊園車新案除為滿足旅客交通需求、提供多樣化遊程及相關營運所需數據,於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中試算電動中巴運能及相關成本效益後,OT新案中將採用電動乙類大客車8-10台作為遊園車車種;另衡量新案得標廠商須訂車、建構充電設施及申請「經濟部工業局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的補助,自103年7月29日至104年1月10日間同意得標廠商先以柴油中巴進行營運,提供得標廠商5個月的電動車營運轉換期;自104年1月11日起正式採用電動乙類大客車做為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園車種。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訂於103年5月14日下午2時,在嘉義林管處(嘉義市林森西路1號)205會議室舉辦「嘉義縣阿里山鄉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園車服務營運移轉案(二)」招商說明會,歡迎廠商蒞臨指教。

文章來源:大紀元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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