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船上海被抵債 日企交40億贖船

【新唐人2014年4月24日訊】4月23日,日本三井株式會社向上海海事法院支付40億日圓(折約3900萬美元),以贖回之前被該法院扣押的商船「BAO STEEL EMOTION號」。

有消息透露,這次日本三井株式會社是徵求日本政府意見後作出的決定。而當天,三井株式會社向上海海事法院支付的40億日圓中,29億日圓為法院判決的其應向受害人陳順通的孫子陳震和陳春,11億日圓是利息及雜費等。

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正式扣押日本三井株式會社28萬噸的商船「BAO STEEL EMOTION號」,以賠償原中國中威輪船公司在二戰期間遭受的財產損失。

1937年,兩中國輪船被失蹤

事件追溯到1936年,當時的中國船王陳順通,應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要求,將名下中威輪船公司的「順豐號」和「新太平號」租給大同使用12個月。為預防風險,中威投了船體保險。

1937年租船期滿,「順豐號」和「新太平號」下落不明。大同海運株式會社1939年通知中威說兩輪均被日本軍方「依法捕獲」,且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瀕臨倒閉。

1940年,大同正式發函,稱兩輪的所有權被宣布歸日本國遞信省(交通部)所有,大同公司現運營此輪船,需向日本交通部支付船租。

實際上,「新太平號」於1938年12月21日已經在北海道觸礁沉沒,而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已經領取了此船的保險金。

一場打了26年的官司

1988年12月30日,陳順通的孫子陳震和陳春在上海起訴日本三井株式會社(前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索賠兩輪的運營損失和船舶損失及利息。

2007年12月7日,上海海事法院判處三井株式會社賠償陳震和陳春29.165億日元(折約1.9億人民幣,2850萬美元)。之後,日本方面不斷上訴。2010年12月23日,中國最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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