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失職丟槍 公安局懸賞找尋 誰來買單?

【新唐人2014年3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攜帶槍支在中國屬違法行為,即使警務人員也只能在執行公務時使用。但近日卻有陸媒報導稱,四川省廣安市一公安局民警不僅在私人時間帶著槍進行娛樂休閒活動,最後槍支竟然還被他遺失了。目前,該縣警局正發布通報懸賞尋找這把被遺失了的64式手槍。

據大陸媒體報導,近日網絡上流傳了一則通報,引起廣大網友關注。通報標題為「四川省廣安市公安局2014.3.22槍支丟失情況通報」。

通報中稱,丟失手槍的民警隸屬岳池縣公安局顧縣派出所。3月21日16時許,這名警察著裝到縣政府參加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會議。在18時10分會議結束後到老公安局院壩車內換上便服,駕駛車牌為「川X1A005」車輛到岳中校附近一所理髮店內理髮。其後,於18時40分左右,駕車經城北警務平台、塞納酒店、城東派出所、南宋文化一條街至二號橋頭的「岳池土雞」餐館對面,接上朋友經過二號橋沿大西街到168火鍋吃飯。20時10分,在用餐完畢後,又與朋友沿大西街、二號橋到達紅宮俱樂部附近休閒。直到22時10分許回家後才發現槍支已經不見,尋找未果。

陸媒記者依照通告中給出的警方聯繫人電話證實了該事屬實,並且直到現在槍支去處仍然未知。警方也不願過多透露其他信息。而丟失手槍的警察個人信息也尚未公開,他在警局中屬什麼職位,是否會遭到處分等,並無確切消息。

另外,該通報還顯示,這把丟失的槍支系64式手槍,有黑色金屬外殼,並配有快槍套。岳池縣公安局對提供有價值線索找回槍支的獎勵人民幣3萬元;對直接找到並交還被盜槍支的獎勵人民幣5萬元……

懸賞的錢由誰出?」網絡上對此質疑聲不斷,認為警察玩忽職守丟了槍,結果卻要別人來買單。河北省保定區一名網友怒稱:「尼媽的!他丟了槍為啥政府出錢?這不是我們老百姓出錢嗎?」一名四川網友留言質疑:「這五萬是誰的錢?納稅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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