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民營銀行試點方案 到底試什麼?

【新唐人2014年3月13日訊】民營銀行試點問題是中共「兩會」上報導經濟新聞的記者們關注的一個焦點。身為政協委員的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政協會議上提交的提案,稱民營銀行試點條件基本具備,應儘快啟動試點工作。日前,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透露,首批5家民營銀行將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廣東開展試點。試點方案確定了民營銀行的四種經營模式,涉及十家民營資本。

首批5家民營銀行試點方案出爐

據《中國經營網》報導,3月11日,中國銀監會揭開了首批5家民營銀行試點方案出爐的全過程。首批參与試點的10家民營資本是:商匯、華北、均瑤、復星、阿里巴巴、萬向、正泰、華峰、騰訊、百業源。

外界注意到,在這首批民營銀行中浙江系佔據多數。其中浙江佔據2家,分別由阿里巴巴和萬向、正泰和華峰作為發起人;上海佔據1家,由均瑤、復星作為發起人。值得關注的是,這6家當地大型企業,均有豐富的資本運作經驗,其負責人籍貫均為浙江人士。

報導稱,「阿里巴巴+萬向」組合,拿下了浙江一單,主打「小存小貸」模式;來自廣東的「騰訊+百業源」組合則主打「大存小貸」模式;「均瑤+復星」、「正泰+華峰」代表了上海和浙江溫州兩大金融改革前沿陣地,屬「特定區域存貸款」模式;剩下一單則被天津民營資本「商匯+華北」拿下,主打「公存公貸」模式。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監會將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對參与試點的上述民營資本進行嚴格的股東資格審核,合格後受理正式申請。而監管機構的負責人則表示,金融機構破產法有可能和存款保險制度一起出台。

據稱,全國各省市基本上都表達了設立民營銀行的意願,但最終只有這5家具備提出申請的資格。這5家方案是怎麼挑選出來的?
  
3月10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向外界透露,在試點方案選擇的標準上,主要考慮到五個方面的因素:

1.要有自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銀行是管理風險的,有風險外溢性,必須未雨綢繆,要承擔可能出現的風險。因此此次試點嚴格要求發起人必須自願承擔銀行經營風險,與剩餘風險。

2.有辦好銀行的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要求發起人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業突出,現金流充裕,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能夠承擔經營失敗風險。
  
3.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要求發起人承諾其股東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管,以防自擔風險的責任落空。
  
4.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堅持服務小微企業和社區民眾的市場定位,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高效和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實行有限牌照。

5.有合法可行的風險處置和恢復計劃。提前訂立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即「生前遺囑」,明確經營失敗後的風險化解、債務清算和機構處置等安排。
  
對於外界關於最低註冊資本和單一持股比例的追問,3月11日,銀監會表示,《公司法》、《商業銀行法》、《銀監法》、《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是民營銀行設立的主要依據。《商業銀行法》規定,設立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

銀監會還強調,監管機構更看重股東是否具有持續注資的能力,「從方案上來看,注資資本都是遠遠大於最低標準的。」

至於單一股東持股比例限制,從原則上看,現有法律法規對中小銀行單一持股比例最高限製為20%,對於新興民營銀行,未來具體如何安排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民營銀行試點到底試什麼?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如銀監會負責人所言,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法律上沒有障礙,實踐中也已經比較普遍,但真正由民營資本發起設立還比較少,真正自擔剩餘風險的並不多。
  
據監管機構內部人士透露,本次試點主要試兩條:一試自擔風險的新機制,二試模式。

具體來講,就是探索讓資本說話的公司治理機制,讓資本決策的經營管理機制,以及讓資本所有者承擔風險損失的市場約束機制。

前文提及的民營銀行四種主要經營模式體現了銀監會有限牌照監管思路:「小存小貸」(限定存款上限,設定財富下限);「大存小貸」(存款限定下限,貸款限定上限);「公存公貸」(只對法人不對個人);「特定區域存貸款」(限定業務範圍、區域範圍)。

報導表示,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透露,試點初期不先行制定統一規則,由發起主體自主創造自擔風險的模式,自願承諾承擔經營失敗的剩餘風險,對存款或其他債權實行全額或差額賠付,相關賠付責任應有健全的法律手續,明確、充分的體現在銀行章程中。
  
接近銀監會的人士還透露了下一步民營銀行監管思路:「首要一條要適用同等的國民待遇,接受相同的監督管;第二要按屬地原則監管。在哪試點,就由當地銀監局負試點責任。」

據稱,監管的重點是監管銀行與股東的關聯交易、股東對銀行的持續注資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防止試點銀行成為股東的融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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