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過年被騙8萬 騙子終落網

【新唐人2014年2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锺棠綜合報導)為躲避家人逼婚,鹽城響水男子王偉於2013年春節期間「租」一女友回家過年,結果其父母被該「女友」騙走8萬元。 女子最終於2013年7月在東莞落網,於今年2月19日被響水縣法院以詐騙罪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萬元。

應付逼婚「租女友」回家過年

32歲的鹽城響水男子王偉常年在蘇州打工,一直未婚。「過年就怕回家,家人不是安排相親就是託人介紹,根本閑不住。」

2013年春節之前,怕再被逼婚的王偉突然想到「租女友」回家過年。

2013年1月,王偉在某交友網站實名發布了租女友的信息,並很快接到了一個女孩打來的「應聘」電話。女孩自稱吳丹,才20歲出頭。

王偉在電話中開價:春節7天,日薪500元,包吃住,結束附贈一套千元以內的新衣服。女方負責扮演女友,需提前面試。

隨後,吳丹憑藉靚麗的相貌順利通過了面試。為了防止王偉擔心,她還把身份證交給對方,兩人約定年三十迴響水。

向未來婆婆「借」8萬元

到響水老家后,吳丹表現得乖巧伶俐,讓未來的「婆婆」十分開心。

不過在大年初六下午,吳丹趁王偉不在家時,急匆匆找到「婆婆」,謊稱父親生病住院,「阿姨,不好了,我爸爸生病住院了。我今年過年一天都沒回家,都跟著王偉陪您了,現在可怎麼辦啊」

「婆婆」隨即問:「那你看怎麼辦?」吳丹於是便說,「我還想和王偉多呆幾天,但需要先寄些醫藥費回家,阿姨能否先借一點。回頭我把錢直接還給王偉。」王偉的母親根本不知道這是吳丹的騙局,未加懷疑,便將8萬元現金交給了吳丹。

吳丹拿到錢后以去銀行匯款為名,打車直奔連雲港新浦火車站。

「女友」 東莞落網 判4年罰2萬

晚上王偉回家后,一家人才發現遇到了騙子。而王偉拿著吳丹的身份證趕到派出所報案時,民警發現身份證是冒充他人的。幸好王偉手機中有一張吳丹的照片。警方經過圖片比對,查出了對方的真實資料 。

該女子出生於1992年6月,家住安徽省蕪湖市,父母早年離異,15歲的時候就已經輟學混跡社會。 該女子以一張假身份證在各大相親網、交友論壇都進行了「實名」註冊,在個人資料中杜撰了各式各樣的身份,如研究生學歷、獨生子女、國企上班等等,以此來吸引異性的關注。

2013年7月,該女子在廣東東莞某旅館內被警方抓獲,8萬元早被她揮霍一空。她還交代了另外3起相似的案件。2014年2月19日,響水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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