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官員貪腐被判12年 夜半轉移財產

【新唐人2014年2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近日,有大陸媒體報導河南安陽官員因貪污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沒收財產100萬元的消息。這位名為趙微的安陽市原政協主席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518萬餘元,並利用權職之便幫人升職、徵地、貸款等,罪行敗露後,曾連夜轉移120萬元現金。

2000年2月28日,安陽郊區三合無縫管銷售站附近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撞致死。該事故的起因是一名楊姓的騙子與人合夥用60萬元的假銀行承兌匯票騙走了羅姓商人58萬餘元人民幣。於是,羅某派司機追趕楊某,卻被楊某的車逼到路邊導致一名行人被撞死。事發後,羅某立即找到時任安陽市委副書記的趙微請求幫助。在趙微的指示下,羅某不僅追回了被騙的錢財,撞死行人的交通肇事案件也不了了之。

羅某與趙微是在2000年春的一次活動中互相結識,受到趙微幫助的羅某在2001年春節前,曾到趙微辦公室送了10萬元作為謝禮。此後,趙微曾多次利用自身權利幫助羅某解決項目問題或進行案件協調等,並每次都會在事後得到好處。

另外有證據顯示,在羅某之後,趙微曾與不下8名商人有金錢來往。其中,安陽某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賈某是送錢最多的一個。

據賈某本人闡述,2009年3月,她購得某廣場土地,卻因該土地原有工廠職工的安置問題久久無法進駐場地。在尋求趙微幫助後,短短20天,事情便得到解決。在此後的2010年上半年,該場地周邊的兩塊小場地也被賈某相中,於是,趙微給主管城建的負責人打了個招呼,賈某很快便拿到了看中的地皮。期間,在趙薇的辦公室、停車場等處共有6次合計收受賈某240萬元人民幣、1萬歐元和價值28萬餘元的邁騰轎車一輛。

此外,趙微還曾先後7次收受私營企業主孫某的賄賂,合計有41萬元人民幣及1萬歐元;在2009年底幫助時任安陽某縣商務局局長的王某成功成為縣醫院的院長,為表謝意,王某給了趙微10萬元人民幣;2004年收受林州市公安局某鎮派出所所長閆某1萬元助其成為林州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指導員,並在2010年再次分別收受他1萬元、20萬元,使閆某晉升為副科級;2011年幫助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王某順利辦下2000萬貸款,翌年春節,王某給趙微送了20萬元人民幣。

據悉,趙微曾在罪行敗露後,於2012年7月的某天晚上將一個存有120萬元人民幣的黑色拉桿箱存放到其妻弟處,但其後,這120萬及他存放在家中的72萬元現金都被沒收。

大多網友覺得,雖然趙微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但頂多坐個1、2年牢就可以出獄享福,繼續他「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的人生。

而大陸法院宣布的結果顯示,他受賄518萬,被沒收100萬。網友計算發現他仍淨賺418萬,結果還是個贏家,有人認為「這種反腐力度太小了」。

雖然近來連連爆出各地官員貪腐被抓的新聞,但不少人仍認為這都只是「冰山一角的小芝麻而已」。網絡上曝光出來的這些貪腐手段也只是一部分中共黨領導們的慣用手法,「以權利干擾司法的事件」在中國絕不少見。而社會體制的腐爛、越來越多浮出水面的貪腐受賄內幕令人感嘆「系統如此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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