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1月28日訊】內政部宣布苗栗大埔拆遷案不上訴,後續將和大埔4戶繼續協調;大埔4戶家屬則盼能原屋原地重建。
據中央社報導,內政部決定大埔案不上訴,後續將和大埔4戶繼續協調,協調方向包括協議價購、徵地補償、國家賠償和重新配地選項。
大埔4戶:原地重建
大埔4戶勝訴拒拆戶則堅持原地重建,其中,張藥房長子張元豪,期盼行政院長江宜樺能遵照副總統吳敦義擔任行政院長任內承諾的「原屋原地保留」方案,讓家屬原地重建。
張元豪指出,政府如果真有心解決這件事,「希望能找受災戶和律師一起商討後續重建細節」。但遭拆除房舍土地已成既成道路,難以回復,是否可能採「異地重建」或「賠償」等方案,他說「不會接受」。
他反問,大埔拆遷過程,政府變更都市計畫都可以一改再改,如今判決出來,沒有理由不能修改(變更都市計畫)。
另一勝訴的拆遷戶朱樹的兒子朱炳坤也說「拆除民宅既然違法,就應該讓房子在原地再『長』出來」,讓家屬比較可以高興地過年。
朱炳坤表示,領取補償金或是異地重建都是當初苗栗縣政府辦理徵收提出斡旋的選項之一,家屬就是不能接受才會抗爭,「如果能夠接受這些條件,何必抗爭得如此激烈」。
原地重建 內政部未列選項
針對大埔4戶堅持原地重建,政務次長蕭家淇表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已指出,勝訴4戶的土地已作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予他人,客觀上已無法將該等土地返還,法院也已駁回原地返還的要求。
後續如何處理?蕭家淇說,內政部將協同苗栗縣政府積極與張藥房等4戶協調,協調方向包括協議價購、徵地補償、國家賠償、重新配地4個選項,各種方向都有可能;由於涉及談判、協商,對方也有律師,目前沒有具體結論。
蕭家淇表示,「前3項都是給錢,但程序不一樣,經費部分會由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協商,重新配地則包括易地重建」。
內政部做成決定後,今天向行政院長江宜樺、秘書長陳威仁報告,江宜樺表示尊重內政部決定,苗栗縣政府也對內政部決定表示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