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劉遠東為參加街頭活動感到光榮

【新唐人2014年1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廣東街頭運動的發起人劉遠東,因為涉嫌去年參与《南方周末》新年獻詞事件,被當局指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今天在廣州法院開庭審理,庭審在下午4點結束,當庭未宣判。他的代理律師透露,劉遠東當庭表示能夠參加感到非常的光榮。

據了解,庭審是從上午9點30分在廣州天河區法院開庭,下午四點結束的。隨後,劉遠東的代理律師劉正清接受了《新唐人》記者的採訪。

劉律師說:「我們申請了幾個證人出庭,他們只給了我們兩個,他們干預我們發言,我問他們(對劉遠東的處理)是不是政治報復?但是,法院方還有檢察官都沒有回應。」

他透露,劉遠東瘦了很多,但是精神狀態很好。「劉遠東認可南周舉牌的事實,但是,他認為這是非常光榮的。」劉正清律師介紹道。

剛與從法院出來的證人李小玲告訴記者,她是從早上開庭時就進入法庭,但是一直被兩名警察單獨看守。

她說:「在法庭看到旁聽席大概有二十多個座位,都坐滿了,要求作證時只被問了一句話,『2013年元月7日那天在南周現場看到舉了什麼牌?』就沒有再問別的問題。其他證人是與她分開出庭作證的。」

據了解,為了「迎接」這個庭審,當局派出大量警察維穩,各個路口都是重兵把守。據稱,至少有40多名圍觀市民被抓走,例如,賈榀、謝文飛、秀才江湖、劉士輝等;花滿樓、徐琳等多人被上崗,野渡被旅遊,陳進學律師在法院被毆打。

劉遠東,是廣州街頭活動最早的發起人和積极參与者。去年在廣州舉牌,抗議朝鮮核試驗,被行政拘留十五天;3月11號警方以涉嫌「抽逃出資罪」將其刑事拘留,4月3號被逮捕,被當局長期超期羈押。隨後又被當局追加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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