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審 美德州處決墨西哥罪犯

【新唐人2014年01月23日訊】美國德州昨天(22日)無視外交抗議,及聯邦政府要求進一步重新檢視案子的壓力,處決以謀殺定罪的墨西哥男子塔瑪約(Edgar Tamayo Arias)。塔瑪約是第3名沒有經過適當司法審查,在德州被處決的墨西哥人。德州計畫4月對第4名墨西哥罪犯行刑。

據中央社報導,塔瑪約被捕時,並未被告知有權向領事館尋求協助,這違反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Consular Relations),他的案子引起廣泛抗議。

根據外交部聲明,將依照家屬的心願,將塔瑪約的遺體運回墨西哥。

根據監獄發言人克拉克(Jason Clark),46歲的塔瑪約沒有留下遺言,在亨茲市(Huntsville)監獄受刑,晚間9時32分斷氣。

塔瑪約的律師表示,當事人精神不正常,1994年在休士頓謀殺員警遭逮捕時,只會講一點點英語。

辯護律師貝布考克(Sandra Babcock)及李文(Maurie Levin)發布聲明表示:「如果塔瑪約受審時有墨西哥領事館協助,絕對不會被判死刑。」

聯合國(UN)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Justice)2004年曾命令美國做司法審查,檢視塔瑪約及另外50名墨西哥人的罪名及刑期,這些人都沒能取得領事館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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