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北京已定「公盟」為反黨集團

【新唐人2014年1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唐音採訪報導)海外近日有消息說,北京當局已經決定要把中國知名公益組織「公盟諮詢公司」(簡稱「公盟」)定為反黨集團,公盟發起人許志永、公盟贊助商王功權有可能被定重罪。

1月12日,《新唐人》記者採訪了爆料人、大陸資深媒體人高瑜女士、同為中國維權組織「權利運動」的發起人胡軍和公盟日常決策委員會成員之一、知名維權律師李方平。

高瑜日前向海外媒體披露,北京已把公盟定性為反黨集團。當局對於公盟發起人許志永、贊助過公盟260萬的投資家王功權等,已決定要嚴酷打壓。

12日,高瑜告訴《新唐人》:「這個是任志強傳達的。就是任志強年前要有一個企業家會,被上級找去了,傳達了就是這些。」

對於反黨集團這個罪名,高瑜解釋說:「因為現在一切都是黨的領導,反革命罪也取消了,所以,它將來可能是以符合法律的更嚴重的罪行來起訴。但是,這是在領導人心目中就認為是反黨行為。」

據報導,2013年底,中國地產大亨任志強參加企業家聚會時,包括任在內的不少企業家對同是企業家的王功權被當局抓捕頗有不滿。他們原本準備下午聚會,沒想到上午就被中共政協主席俞正聲找去。

高瑜披露,俞正聲講了三句話。

第一句是「你們再也不要支持王功權了」;

第二句是「王功權是甚麼性質的問題呢?是拿錢支持反黨集團」;

第三句是「無論王功權的企業本身有沒有毛病,這次我們都要把他搞下來」。

高瑜批評當今中共高層「思想非常陳舊」。她說:「對公盟的性質定的就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現在你只要堅持普世價值、民主憲政,都是反黨、反社會主義。我覺得當局的確現在就是有階級鬥爭為綱的思維。」

公開信息顯示,公盟前身是陽光憲政研究中心,2003年由許志永、滕彪、俞江博士等創建。他們的口號是「為了公共利益」,目標是建立約束權力的民主法治制度。

在高瑜眼裡,公盟的所作所為是:「就是進行公民運動嘛。一個是促進反腐,就是要領導人公布財產;再有一個就是提出教育平權。也沒有違反憲法。按照憲法35條,公民表達言論的自由,他們是在表達他們的政治觀點。」

從2003年起,公盟組織並參与了大量旨在推動社會公平正義的維權活動,包括迫使北京廢除收容遣返制度、傳播選舉等法律知識、呼籲取消流動人員的子女高考戶籍限制、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等。

公盟日常決策委員會成員之一、知名維權律師李方平堅持認為,當局者行事陰暗,公民社會不要多慮他們定誰反黨或「煽顛」。

他說:「他們願怎麼定就怎麼定唄。許志永本人或者說公民社會不在乎他們怎麼決定,因為他們這種思考的話不是真正的法治思考。他們很多都是非常陰暗的,不要太考慮他們官方的話語。」

近年來,公盟屢遭當局打壓,2009年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取締公盟,又以偷稅的名義對公盟罰款142萬元,許志永本人多次被捕。

目前參与許志永等發起的「新公民運動」、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公民丁家喜、袁冬、王功權、李蔚等人的案子,已移交法院。

大陸另一個民間維權組織「權利運動」的發起人胡軍,引用著名獨立經濟學者茅于軾的話,來回應北京要定罪公盟一事。

他說:「只是公民要求官員公示公財產,就定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話,那茅于軾先生說了一句話是非常好:他們顛覆的是國賊。」

胡軍詮釋理由:「要求監督政府官員,如果這些都構成犯法的話,那就是動了掌握國家權力、貪污腐敗的人的乳酪,他就給你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那麼他就是國賊。你煽動顛覆的就是一個國家的國賊。」

胡軍最後表示:「因為憲法也規定了,每一個公民都有對政府監督批評的權利。(他們不允許的話,)法院還有檢察院就是違憲,他們就是顛覆國家政權。中共恰恰是顛覆國家政權最大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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