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非法監禁比勞教更惡劣 更應被廢除

【新唐人2013年12月11日訊】聯合國大會於1950年將每年的12月10日定為人權日,呼籲人們關註世界上每一個人的人權問題,使《世界人權宣言》成為所有人和所有國家的共同標準。當此第63個人權日來臨之際,有德國中文媒體批評中共當局至今仍在廣泛使用非法監禁的方式來迫害持不同政見、不同信仰的中國公民,呼籲北京當局廢除這種嚴重違反人權公約的做法。

眾所周知,在當今的中國大陸,中共當局仍然大量使用各種花樣翻新的非法監禁來迫害那些讓當權者“感到緊張”的中國公民。

據維權網報道,在中共第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期間,北京學者張祖樺、民主維權人士李海、李智英、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湖南維權人士黎建軍均被軟禁在家。

每當敏感時期,中共當局都會在人權活動人士胡佳的家門口增派警員或保安,對他實行非法囚禁。7月間,胡佳在被非法囚禁十余天後,到醫院做定期肝硬化檢查及拿藥也遭到警方阻撓,持刀抗議之後才被允許就醫。

2009年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曾在日本東京成田機場露宿92天,抗議中國政府拒絕他回國,引發全球媒體關註,迫使中共收回成命。回國後,從2010年3月到2012年2月,警察及其雇傭的保安人員十幾人組成一支常備的看守隊伍,在他家門口24小時輪班監視。2012年2月至11月,他更被囚禁在家長達268天。馮正虎2012 年 10 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至未予立案。

山東臨沂盲人律師陳光誠因為替底層民眾維權,於2006年至2010年被當局構陷入獄, 2010年出獄後他本人及家屬均被當局軟禁於家中,由上百警察和受雇村民日夜看守,直到2012年4月奇跡般逃離村莊,經由北京美國駐華大使館避居美國。

中國知名媒體人、陽光衛視《陽光時務》總編長平,曾就陳光誠事件發表評論說:「牢牢控制住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本身就是一個妄想,像安徒生童話故事中皇帝的新裝一樣自欺欺人。在此難堪處境中,中國政府應該借機反思維穩體制的悖論,學習民主政治的社會控制模式,否則臨沂的故事隨時都有可能在北京重演。」

針對這些中國人權在中國大陸被嚴重侵害的現狀,德國之聲采訪了知名律師尚寶軍。

尚寶軍表示,根據中國現有法律,非法監禁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相反,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中國刑法也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此款罪,從重處罰。然而,現實中,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大量軟禁事件中,幾乎都是由「上級領導指示」決定就剝奪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尚寶軍律師指出,沒有成文的法律法規依據,非法監禁卻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而當局甚至不承認它的存在,因此無從呼籲廢除。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中國大陸,非法監禁多施用於異議人士、維權人士、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屬,因此體制內的專家學者往往退避三舍,不敢提出異議。

為紀念今天(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洛杉磯民運和人權團體在7日舉行集會遊行,他們根據《世界人權宣言》提出中共政府不得任意拘禁人民等訴求,呼籲國際社會關註中國關押政治犯,家屬同受迫害的處境。

美國國務卿克裏12月9日也發表聲明,對北京打壓包括反腐人士許誌永等其他活動人士的作法表示關註。克裏說:「我們堅信,尊重國際人權對中國的發展、繁榮和長期穩定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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