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污染案再遭訴訟 將賠償6000多萬

【新唐人2013年12月3日訊】最近中石油麻煩不斷,連續遭到訴訟。繼被美國股民以違反美國證券法,被起訴到紐約州南州聯邦地區法院之後,在中國大陸因吉林油田違法排污再惹官非,被索償逾6,000多萬元人民幣。

大陸媒體報導說,中石油吉林油田違法排污被央視報導,隨後,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對中石油和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中共喉舌央視人民廣播電台曾報導,半官方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民事起訴控告中石油母公司集團及其吉林油田分公司,其吉林松原採氣廠,將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水,持續排放到滲坑,影響到松原市及縣城近一萬平方公里內的居民,而且嚴重影響當地生態環境,要求中石油賠償6,075萬元人民幣(約7,700萬港元)。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接受訴狀,數日內會決定是否正式立案,如獲受理,將會是全國首宗環保訴訟。

有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投資者起訴上市公司的案件中,投資者勝訴的概率相當高,從這個角度看,中石油或凶多吉少。

此外,關於上述環境公益訴訟,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馬勇也表示, 預計一周左右法院會有回復,根據以往的經驗,勝訴的幾率較大。

大陸媒體評論說,最近中石油比較煩,倒霉事一樁接著一樁,連日來已連續遭到兩起訴訟。

中石油11月27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3年9月6日發布公告所述之公司、公司前任董事長蔣潔敏和現任董事長周吉平、公司前任財務總監周明春和現任財務總監于毅波被指稱違反美國證券法律而被訴至美國紐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事宜 (以下簡稱「訴訟」),公司已經(通過公司於美國的法律文件送達指定代理人)收到該訴訟的有關送達通知,目前尚不知悉訴訟的涉案金額。

另外,9月5日,美國Pomerantz Grossman Hufford Dahlstrom & Gross律師事務所也向美國紐約南區法院提起了集體訴訟。該事務所合伙人Daniel Roules介紹,「腐敗問題出在中國而投資者在美國,這沒有關係。原告作為投資者有理由稱自己遭受損害。」

他說,在美國,集團訴訟具有相當重的分量,「賠償數額依投資者的受損程度而定,但集體訴訟通常會導致公司支付巨額賠償。即使中石油勝訴了,打這場官司的費用也很高。」據他透露,如果中石油不應訴,原告就能在缺席審判中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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