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失竊、庇護被拒怎麼辦?

【新唐人2013年9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安妮綜合報導)綠卡失竊了,還能申請入籍嗎? 庇護申請被拒了又該怎麼辦呢? 紐約市立大學(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CUNY)Citizenship Now!項目總監、律師艾倫•韋尼克(Allan Wernick),在《紐約每日新聞》網站(nydailynews.com)設有專欄,為大家解答了這些問題。

問:我的妻子已經在美國居住了9年,有證據證明她的綠卡被人偷走,沒有綠卡她能否申請入籍?

– 威廉,德克薩斯州聖安東尼奧市

答:儘管沒有綠卡,您的妻子仍然是永久居民。美國法律規定,綠卡被盜、遺失或過期,申請人不需重新申請,仍可以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在申請入籍時,很多人對是否必需持有未過期綠卡感到困惑。若你問美國移民局官員,入籍前綠卡丟失或過期是否必須更換新卡後才能申請,許多人回答“是的”。因為法律規定說,你必須始終持有有效的綠卡。若你問美國移民局官員,綠卡不在有效期是否可以申請入籍,他們還是一樣的回答“是的”。

在這種情況下,您的妻子需要出示政府簽發的、其他類型的身份證明,如駕駛執照等。這些相關證據可幫助在政府移民檔案中確認她的永久居民身份。

問:2008年,我還是一個永久居民時,我就提出為成年的兒子申請綠卡。如果我的兒子結婚,他可否還有資格獲得綠卡?後來,我成為了美國公民,我又向移民局提出修改申請,為兒子或女兒申請美國公民身份。現在,我兒子要和他的女友辦理結婚,他們已經有兩個孩子了。
-匿名,紐約皇后區

答:即便您的兒子結婚,他仍可通過您的申請獲得綠卡。而且,他的妻子和孩子們,因是他的家庭成員也有資格獲得居住權。如果你兒子獲得了綠卡再結婚,他的家人也會很快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但移民局需要非常仔細的審查他的案例。

按美移民法規定,如果一個家庭受益申請人結婚、離婚或年滿21歲,將改變永久居民申請的類別。根據您的情況,當您成為美國公民時,您兒子的申請將從第二類別-家庭配偶和子女的綠卡申請,轉為第一類別的21歲以上未婚子女的公民申請。若您的兒子結婚了,他的申請就劃為第三類別已婚子女的公民申請。

但是,假若當您還是永久居民身份時,您的兒子結婚了,您為兒子申請綠卡就是無效的。因為,美國移民法中沒有為已婚子女申請綠卡的類別劃分。
 
您的兒子需要考慮的是,在目前綠卡簽證配額制度下,選擇等候幾年時間的第三類別申請是否會比選擇第一類別更好?有一種可能就是,您的兒子首先獲取綠卡、然後結婚,再為妻子申請。那麼這個家庭成員會很快獲得美國永久居住權。建議您​​諮詢移民法專家,獲得更多的細節及幫助。

問:目前,我和丈夫面臨被驅逐出境。我們申請庇護,但證據不足。是否應該接受政府的提議,留在這裡接受一個非起訴判決程序(Prosecutorial Discretion Program)的處理?如果這樣,按移民改革法,我們是否有資格留下來?

我和丈夫是以旅遊簽證進入美國的。在抵達一年後,我們申請了庇護,至今已是四年前的事情了。而且,現在我們國家的情況已經改變,使我們不可能有很強的庇護理由。我們的兩個孩子出生在美國,都有美國公民身份,作為父母我們非常想留下來。
-穆女士,華盛頓州西雅圖

答:如果你們確信不可能獲得庇護,那麼接受這個建議,進入處理程序。這樣,至少還會有機會留在美國。如果國會通過了移民改革法,你們很可能有資格獲得合法工作和出國旅遊的權利。最終,將會使你們有資格獲得綠卡和美國公民身份。

奧巴馬政府的公訴裁量程序(Prosecutorial Discretion Program),要求美國國土安全部停止遣返那些無嚴重犯罪記錄的非法移民。在此程序下,你們是屬於優秀的申請人。即將頒布的移民改革法對此也會有規定,即違反法律規定滯留美國的個案當事人,有權利申請獲得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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