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網路圍觀將為制約公權力蠻橫的力量

【新唐人2013年9月9日訊】在中國,因為特權階層的蠻橫與狂妄,使憲法條文在權貴面前充其量只是一種忽悠民眾的漂亮擺設。特權是官員腐敗的溫床,社會不公的縮影,利益集團的土壤。好在封不住的網路圍觀,使官權的傲慢不得不有所忌憚。網路圍觀,顯示了民間正義的強大力量。可以預見,網路圍觀必將繼續成為當今和未來公民突破輿論一律的輿情常態。

一起小小的刑事案件,只因為其犯案人的家庭背景與普通百姓截然不同,在中國就生生變成了一場民間正義的呼籲與官方刻意拖延的拉鋸戰。

李雙江這個名字,曾在毛時代以一曲紅歌而成名,在毛後的近年裏他也耐不住寂寞,前兩年千里迢迢還專門跑去重慶為薄熙來的「唱紅」搖旗呐喊,現在卻因其兒子的輪姦案情曝光,再次跳入公眾的眼簾。

據2013年北京《京華時報》披露的案情重播中,有如下一段敍述:「在湖北大廈……李某某(即李天一)等人拽著楊某進入大堂,走進電梯,監控顯示,在電梯中,李某某等人還有毆打動作。進入房間後,楊某不願意脫衣服。李某某等人實施毆打,並強行脫去其衣服。此後,李某某第一個對楊某實施了性侵。隨後是王某。而且,據瞭解,幾人都沒有帶避孕套。」

雖然其子(李天一)去年因駕無牌寶馬撞人打人被拘,但沒想到剛剛「勞教」歸家又故態復萌,而且這次更上一層樓。今年2月22日夜,李公子糾集4個背景同樣也很大的犯罪嫌疑人去酒吧尋釁滋事,爾後灌醉一楊姓小姐並輪姦之。後被楊小姐報案。但報案至今已過大半年,公權力幾乎完全處於不作為的狀態。不僅如此,官方放出的許多資訊反而朝著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開脫方向潛行。此時此刻筆者的心情只能用魯迅半個世紀前說的「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但這回卻仍有幾點出於我的意外」來形容。

官方的口徑先是露出兩廂情願的「性交易」,接著又說是「輪流發生性關係」,現在乾脆由其律師放出話來「有信心作無罪辯護」。於此,持續半年多的網路圍觀演變成了輿情洶湧的網路聲討。一樁事實清楚、人贓俱在的刑事案件,漸漸在官方的輿論引導下,居然已有完全逆轉的趨勢。網民憤而怒吼:「如果李天一被判無罪,那麼,天下就沒有強姦罪了!」

十分可笑的是,在官方輿論的變相鼓勵下,作為犯罪嫌疑人李天一的母親竟煞有介事地到公安部門口上演了一出上訪秀,企圖為其兒子的輪姦行徑進行開脫,而公安部明知這是屬於越級的違法行為,也破例為其敞開大門。

這使我不禁想起了同樣是一位母親、知名的「上訪媽媽」——唐慧。2006年,在湖南永州,唐慧年僅11歲的女兒樂樂遭到多人強姦、輪姦,並被強迫賣淫。3個月時間內,這個小女孩被迫接客100多次,其間還多次遭受毒打。母親唐慧想方設法救出了女兒。卻在不依不饒的上訪北京途中屢敗屢戰,但從上至下,從來就沒有被各級政府正視過。其間反而被當地政府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 「勞動教養1年6個月」。此消息被披露後,引來輿論一片大嘩。有線民怒曰:「兩位都是上訪媽媽,一個媽媽叫唐慧,一個媽媽叫夢鴿;一個為了被強姦的女兒,一個為了涉嫌輪姦的兒子;一個是為被‘嫖客’禍害了的女兒討回一個公道,一個是為禍害人的兒子尋回一個嫖客的名分;一個媽媽上訪直接被勞教,一個媽媽上訪卻開闢特權通道;一個不屈不饒,一個沒羞沒臊!」這是最不公平的對比。

雖然民眾對此惡少的流氓行徑極為痛恨,盼其被嚴懲,但公權力卻「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這樣的底氣,這樣的蠻橫,沒有官方在幕後袒護官二代的力度是不可想像的。很容易試想,如果李天一只是出身在一個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之家,他今天的處境會是怎樣的一種狀況?北京市公安局會不會向對維權上訪民眾的打壓那樣,處理既閃電又果斷?答案顯然是不言而喻的。

李天一的母親夢鴿在接受鳳凰網採訪時,不僅輕描淡寫地把其孽子輪姦的犯罪說成是「過錯」,說她的孩子只不過是「你情我願做了不好的事」,而且還語帶威脅地告誡說:「天一這個案子軍方很關注,會有說法的,某某領導到時候會出來說話的。」由此很多線民都想知道是哪位軍方領導在關注?哪個領導要為你的孽子說話?明明是作奸犯科的壞事,卻還說自己的兒子是「忠厚仗義的純淨孩子」,在她眼中兒子永遠是閃光的——「淡定、文明、堅強,懂事、內心乾淨」?真是無恥之極!人們不禁要問,普天之下,只有李某是孩子嗎?別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嗎?好母親的標準難道就是善惡不分、不擇手段地保護自己的孩子?當下,正是這種觀念造成了目前中國社會的孩子拼爹現象。

其實,李天一生活在特權階層,一直享受著法外待遇。警方去年在李天一無證駕駛寶馬車撞人且打人案發時,本來已經在權力之內對李天一法外開恩了。人民網強國社區(http://bbs.people.com.cn)的網友當時就列出這個15歲的小孽障犯有如下罪行:

1、15歲是不許駕駛機動車的,犯法。
2、15歲的孩子不可能有駕駛證!無證駕駛,犯法。
3、32起違章未接受處罰,犯法。
4、打人,不用說,是犯罪。
5、威脅不許報110,還是犯法。
6、私自改裝車,犯法。
7、私自套牌,犯法。

李天一的案件是當今社會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他走到今日這步與其父母的長期嬌慣、縱容、包庇是截然分不開的。退一萬步說,李天一這次不被判刑,遲早也會被其父母倆的劣質溺愛教育推進罪惡的深淵。

在世界範圍,對強姦案件的懲罰都是非常嚴厲的。其中有很多國家採用「去勢」刑罰。從60年代開始,歐美各國就曾考慮對強姦犯用閹割去勢來取代服刑,並開展了各項實驗。在一些國家,強姦罪的慣犯如果想要假釋,就必須先去勢。去勢有兩種:一種是永久的(手術閹割),一種是臨時的(注射藥物)。澳大利亞早就立法批准了,因為有82%的居民同意這一法案。德國在1969年也立法了。瑞典在1993年立法,批准對強姦犯實施去勢。美國5個州允許對嚴重者判死刑。亞洲的韓國政府在2011年7月針對嚴重性犯罪進行化學閹割的法案獲得通過。這使韓國也成為亞洲首個實施化學閹割的國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東西方憲政文明的國家,根本沒有權貴橫行的法外之地。

只有中國,因特權階層的蠻橫,使憲法條文在權貴面前充其量成為一種忽悠民眾的漂亮擺設。特權是官員腐敗的溫床,社會不公的縮影,利益集團的土壤。好在封不住的網路圍觀,使官權的傲慢不得不有所忌憚。網路圍觀,顯示了民間正義的強大力量。可以預見,網路圍觀必將繼續成為當今和未來公民突破輿論一律的輿情常態。在騰訊網「今日話題」調查中,「你認為應該怎麼處理李某」的調查中,認為該偏重教育的只有16%,認為該「偏重懲罰」的多達84%。這個結果充分反映了社會公眾的評判標準和尋常百姓內心深處樸素的公平正義觀。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都希望李的孽子被嚴懲,除了對其行為的痛恨外,更多的是擔心將來會有更多的無辜者受害。

反特權是習近平上臺後的新口號之一,但實施反特權的最大阻力在於擁有權力的權貴階層。北京警方對李天一這位「將軍級歌唱家」之子的輪姦案最終會如何處罰,也將被認為是檢驗「習近平新政」是否真正實現「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試金石。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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