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司法掮客」的江湖

【新唐人2013年8月12日訊】上海法官買春案仍在不斷發酵。據媒體報導,一位壽姓律師已於8月5日前後被上海司法機關帶走協助調查。司法部門懷疑他充當「司法掮客」,多年來通過幫助多名律師結識因此次買春案被「雙開」的原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對於普通百姓而言,這裡提到的「司法掮客」,不但許多人都比較陌生,甚至頗有幾分神秘色彩。那麼,他們到底是些什麼樣的人物呢?

如果你打過官司,你一定知道,當下中國司法腐敗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法官和律師結成利益共同體,合謀侵害當事人的權益。不過,出於自我保護的需要,法官一般情況下不會輕易答應不相熟律師的請託,除非有與自己關係極其密切的律師充當介紹人,他們才會同意與希望請託的律師私下見面。而在兩者之間牽線搭橋,充當介紹人,並從中牟利的律師就是「司法掮客」。「司法掮客」神通都很廣大,他們有一批令人羨慕的法官朋友,他們的「工作」就是介紹那些希望通過非正常途徑獲得判決勝利的律師與這些法官結交,此後後者正在代理的、由前者主審的案子一旦被枉法判決,介紹人便可從中獲取不菲的傭金。人們通常把嫖客與妓女之間的中間人叫做拉皮條的,「司法掮客」的「生意經」就是在法官和律師之間拉皮條。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在上海律師界,「司法掮客」的存在早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一個「司法掮客」甚至可以正常為非法的仲介生意開具發票,美其名曰律師費,加以洗白,而這種仲介生意,傭金極高,成本卻幾乎為零。

一個典型的仲介生意是,當一位律師希望通過「搞定」主審法官從而贏得判決,即會與「司法掮客」取得聯繫,由後者出面擔保和介紹,讓案子的代理律師 與主審法官取得聯繫,接著再私下進行吃喝嫖等利益輸送活動,最終由主審法官作出對這位元元代理律師方有利的判決。在此過程中,「司法掮客」所能獲得的最高傭金,可以佔到代理律師全部律師費中的30%。通常是水準較為低下,但接到案子標的很高的律師,會想到找「司法掮客」,而這種律師對外則吹噓可以「搞定」案 子,取得受託人的信任。

法官買春案的陳姓爆料人曾對媒體披露說,跟蹤了幾個月後,他發現趙明華和他的法官朋友們頻繁出入夜總會、歌舞廳以及各類男子會所,而請他們出入這些場所的,大部分是律師。而這些律師是如何結識趙明華進而得以同其一同進入高級會所進行高消費娛樂的呢?在背後充當介紹和擔保的很可能便是「司法掮客」。

在陳姓爆料人發佈的一個視頻中,他指控一位胡姓律師與趙明華共同進入位於上海長寧區的一個高級場所,並進行高消費娛樂。視頻中雖未出現趙明華的身影,但卻顯示胡姓律師在當晚駕駛著趙明華的私人汽車企圖離開會所,後被爆料人攔下並撥打110,試圖當場將趙明華「揪出」。不過最終趙明華得以僥倖逃脫,而胡姓律師則駕駛趙明華的私家車離開了現場。彼時,胡是上海恆洋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經記者調查,這位胡姓律師正是一樁由趙明華擔任審判長的案件第三人的代理律師。此前,他在上海律師界並不出挑,基本未參與過大案要案的代理工作。顯然,胡律師之所以可以同趙明華一同進入高級會所進行高消費娛樂,很可能是「司法掮客」拉的皮條。如果確有拉皮條的不排除有可能就是那位被帶走調查的壽姓律師。

相比較而言,上海的法治現狀恐怕還不是大陸最差的。由此不難想知,「司法掮客」其實是整個大陸的普遍現象,絕不會只是上海一地的特產。

說到底,「司法掮客」不就是司法腐敗孕育出的一個典型的怪胎嗎?所以,司法腐敗的江湖有多大,「司法掮客」的江湖當然就有多大。這個江湖一頭連著貪腐的法官,一頭連著奸詐的律師,江湖裡翻滾的則是錢權色,而被淹死的除了平頭百姓還會有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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