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完成三讀洪案適用 國防部:全力配合

【新唐人2013年8月6日訊】(新唐人記者許寧綜合報導)在各界期盼軍事審判制度改革下,立法院朝野黨團不約而同提案修正《軍審法》,並於6日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讓承平時期現役軍人所犯刑案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偵辦。完成修法後適用洪仲丘案

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引發社會上對於軍事審判制度的檢討聲浪,朝野黨團不約而同提案修正《軍審法》,民進黨要求承平時期軍人犯刑案,回歸司法審理;國民黨版則是將凌虐部屬、縱容或阻撓部屬申訴、酒駕、妨害性自主等違法行為,交由司法機關審理。

立法院臨時會中午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現役軍人在平時犯凌虐部屬、不當處罰、阻撓申訴、外患、瀆職、公共危險、殺人、傷害、性侵、在營區竊盜等罪,全部回歸《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若犯罪事實有一部分可依《刑事訴訟法》偵辦,就全回歸《刑訴法》偵辦。

目前已開始偵查的案件,可移送一般法院管轄;亦即洪仲丘案可立即適用,藉由一般司法偵辦,協助釐清真相。

國防部:尊重 全力配合

對此,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國防部尊重立法院的修法,也會全力配合;另外,國防部也將蒐集美國、英國與日本等先進國家禁閉制度,配合修訂《陸海空軍懲罰法》。

他說,9日前完成綜整分析,並儘速召開公聽會,廣蒐各界意見,提出具體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議後,轉送立法院修法。

有媒體記者提問,修法後軍法體系會不會潰散?羅紹和表示,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已周全研究和規劃,相關工作可順利進行。

至於如何定義「凌虐」?「天堂路」算不算凌虐?他說,天堂路是海軍陸戰隊蛙人部隊結訓時科目,行之多年,不涉及「凌虐」,美國特種部隊也有類似訓練。

羅紹和表示,各界不需擴大解釋「凌虐」,最重要是如何彰顯軍中人權、維護官兵權益,保障服兵役時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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