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毅勳:有助調查願被羈押 北軍院:維持交保

【新唐人2013年08月06日訊】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枉死案,戒護士陳毅勳昨(5)晚21時30分重開羈押庭,陳毅勳語出驚人,表示願意被羈押。不過,經過冗長庭訊,合議庭今天凌晨評議,裁定被告中士陳毅勳維持原裁定,假日離營時向蘇澳分局報到。

據中央社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戒護士陳毅勳8月1日15萬元交保,軍檢提出抗告,北部軍事法院昨晚召開羈押庭。陳毅勳在辯護律師孔令則、江松鶴及林清翰陪同出庭,他穿著黑色T恤、藍色牛仔褲出庭。

洪仲丘家屬的告訴人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及劉繼蔚也出庭並旁聽。

庭上審判長張煥熙因陳毅勳、3位辯護律師及2位軍檢官於開庭前才受到抗告裁示書狀,基於公平原則,在開庭後,立即宣告暫停15分鐘,讓陳毅勳等人閱狀。

檢察官今天態度強硬,要求羈押陳毅勳,在庭訊過程,陳毅勳竟語出驚人地說,若有助於調查,讓真相呈現,以釋外界疑慮,他願意受羈押。

辯護律師立即向庭上表示,希望庭上仍須考慮陳毅勳是否符合羈押要件。

審判長張煥熙在庭上還傳喚證人,蘭指部本部連的連長陳宗鵬,以進一步了解陳毅勳交保後責付部隊的情況,他說,目前陳毅勳的復職公文流程還在跑,而基於安全理由,他們已徵詢陳毅勳家人,在訴訟期間,休假方面由部隊管制。

陳宗鵬還說,舉凡就寢、操課24小時都有派員陪同,甚至部隊都為陳毅勳成立心理輔導、媒體處理、安全維護、家屬聯繫、伴護及休假管制人員等組別,且保外後已歸還陳毅勳手機,但他也坦承若陳毅勳要私下打電話,可能難以管控,這方面則成為檢辯攻防重點。

最後合議庭評議,裁定被告中士陳毅勳維持原裁定,假日離營時向蘇澳分局報到。

軍法官:讓陳交保 是因民主法治

合議庭認為,陳毅勳凌虐部分與李念祖等其他被告,分屬不同案件,無犯意聯絡,及勾串事實,另外,全案已有監視影像存在,足供檢辯雙方攻防,雖然被告陳毅勳自願接受羈押,但人身自由是民主法治基本價值,不可剝奪,法庭無法如被告所請予以羈押,被告雖涉五年以上重罪,但無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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