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競爭局否決信用卡規定變化

【新唐人2013年07月24日訊】在加拿大,每次用信用卡消費,零售商都要支付信用卡公司交易手續費,而且那些可以用積分兌換飛行里程或現金的高級信用卡,手續費尤其高,這對小本生意者影響很大,零售商們向加拿大競爭局投訴,希望改變現狀,但是在星期二,競爭局決定維持現有的信用卡規定。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Andy Scott在用信用卡埋單時可以獲得飛行里程積分。

Andy Scott:“你總是要付錢,那麼如果通過付錢還能得到點額外的收穫,我覺得很合算。”

但是商家需要支付手續費,一般的信用卡的手續費是1.54%,但這種可以用積分兌換的高級信用卡,則是2.65%。

加拿大的零售商們希望能夠擁有向使用高級信用卡付款的客人收取費用,以及拒絕接受某些信用卡的兩項權力。

星期二,加拿大競爭局否決了這個提議,他們承認目前信用卡的手續費會損害小型零售商,不利於市場競爭,但是如果對使用信用卡的客人收費會對消費者不利。

您在使用信用卡消費時,不會感到任何的變化,但是加拿大獨立商業聯盟表示,由於信用卡消費所造成的費用每年在50到70億之間。

加拿大獨立商業聯盟認為這些費用不僅損害了小型零售商,還會被轉嫁給消費者。

加拿大獨立商業聯盟高級政策分析師Louis-Martin Parent:“所有積分,比如飛行里程、購物積分,零售商都要支付成本,都會被加到消費者所購買物品的價格中。”

他們說希望能在《加拿大信用卡和借記卡行業行為準則》中加入他們要求的兩項權力。

財長範赫提在2010年頒佈了這個《準則》,規定了消費者使用信用卡和借記卡的權力。

對於競爭局的決定,範赫提表示小企業和消費者有一樣的知情權。他說已經要求財政部支付諮詢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這個問題。

新唐人記者史青加拿大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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