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創意」 湘商販跪在地上吊死

【新唐人2013年6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代靜採訪報導)2007年5月22日上午,湖南省武岡市灣頭鎮吉龍村村民蔣琴的母親殷小雲,被當地公安抓進武岡市迎春亭派出所后,不到30分鐘就離奇死亡。面對滿身傷痕的死者殷小雲,公安宣稱:殷小雲是拿自己的背包帶,跪在地上自縊死的。而在5月26日凌晨2點,300公安強搶殷小雲遺體,並在家屬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火化。

本台記者採訪了殷小雲的兒子蔣琴,蔣琴介紹了他母親的情況。

為某生路賣水果 城管市管敲詐勒索

52歲的殷小雲是湖南邵陽武岡市灣頭鎮吉龍村人,長得高大壯實,原在武岡雲台中學當清潔工,后決定辭職去賣水果。

2007年5月22日近中午,殷小雲帶著批發來的30斤蘋果和20斤梨在人民醫院附近的馬路邊上擺起了水果攤,這是她第一天開始賣水果。可是,不多時,城管以亂擺攤為名罰了殷小雲50塊錢,而當時殷小雲身上就只有49塊錢,就全部給了城管。

城管離開不到10分鐘,又來了一群市場管理所的人,又要罰款10元「市管費」。由於殷小雲身上已經沒有錢了,因此她拒絕交罰款,市管人員便扣下她的秤和一筐水果,並試圖搶走她挑水果的擔子,殷小雲不給,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市管人員就報了警。

「跪在地上吊死」 警方「創意」死法

之後,公安警察把殷小雲帶到了迎春亭派出所。可是殷小雲到派出所不久就傳出已死亡的消息。

蔣琴告訴記者,說:「在派出所不到30分鐘,活人進去死人出來,滿身傷痕,公安說她是拿自己的背包帶在一雙人床上自縊死的、跪在地上弔死的。」

未審先定性 律師質疑「自縊死亡」

5月23日凌晨,邵陽市人民司法鑒定所受武岡市檢察院委託,在該市人民醫院住院部對死者進行了屍檢,經鑒定所專家檢查和市檢察院調查,初步鑒定為自縊死亡。

5月29日,邵陽市人民司法鑒定所的司法鑒定書出爐,但屍檢結果並不明確,該鑒定書的鑒定意見為「死者殷小雲系自縊身亡。」

死者家屬的代理律師認為,這並不是鑒定結論,而僅僅只是鑒定意見,因而該鑒定書不能確定為「自縊身亡。」

而早在 5月25日,武岡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就聯合發布了「通告」。對此,死者家屬的代理律師認為:在本案未進行司法程序之前,四單位的通告已經將該案件定性並公開張貼,此行為影響惡劣,後果嚴重。

律師說:「由此不難推斷,5月29日的司法鑒定書,是定性在前,鑒定在後,公證性值得懷疑。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武岡公、檢、法、司四個聯合發通告的部門對此案應予迴避。」

「立案否」逾期未定 法院違法

之後,殷小雲的大兒子蔣斌在兩位北京律師的陪同下,前往邵陽市中院對此案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於8月中旬表示,是否立案還需研究。

按照法律規定,法院自接到起訴書開始7天內,應當裁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據郵局回單顯示,邵陽市中院8日就已經收到了相關材料,而邵陽中院並未按照法律規定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裁定。

懼怕追查真相 黨書記批示不許媒體報道

蔣琴說,事發之後,河南省政法委書記簽字批示不許媒體報道。「我媽媽不可能自殺,你們想想我媽媽跪在雙人床上能自殺?只有共產黨的人才能幹得出來。」

「後來我們找到朋友把媽媽這件事情報道出了,多家媒體報道過,但是,到現在一直沒有給解決。」

替母討公道被拘留 上訪更被關黑監獄

蔣琴說他為了給母親討公道,事發的第二天(5月24日)跟公安打了起來,結果被判了妨礙公務罪、被拘留。

之後,蔣琴走上了上訪之路。他說:「我一直在北京上訪,人大、信訪、最高院都去過,結果還是由當地政府解決。」

6年來蔣琴天天上訪,被送到馬家樓黑監獄,遭了無數罪,「他們宮官相互,互相構結,沒有我們老百姓說理的地方。」

蔣琴表示,希望海外媒體及正義人士幫助他們發出正義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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