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為何嫖宿幼女 官員居多?

【新唐人2013年6月24日訊】今日開篇先要問一句:為何當今嫖宿幼女案件的罪犯中,官員居多?難道,是十幾年前執政組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先進性教育,近些年——終顯成效啦?那,下月全黨縣處級以上黨員將要開始的「洗澡」活動,會不會將影響這一成效持續有效地——顯示?

這些年,在中國法院判案中,已少見「強姦幼女」判決了。尤其此類案件凡涉及官場公家的人,大多都以「嫖宿」二字了斷。而如今中國百姓於官員「嫖宿」之現象,倒也習以為常、熟視無睹了。若隔上一段時間,不見組織中的「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或者政府裏「人大代表」或者執法隊伍中司法官員的嫖宿報導,人們倒會覺得這個社會是不是有點兒——不正常、不正統、不正經了。不知這是不是也是「中國特色」?更不知是否也是「宇宙真理」體系下又一個極其合理的——自然現象?

前幾天,殺了一個本可被定為「嫖宿幼女」的「優秀黨務工作者」永城市委副秘書長李新功。前天,又看到上個月才犯事兒的海南校長因強姦幼女罪被判13年。咦?這會兒中國,好像與以前相比,有點兒不大合拍吔?難道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組織,對「嫖宿幼女」這類生活作風上的小節問題,已開始「零容忍」啦?他們終於也還有看不下去、忍不下去的時候?
前兩天,又看見網路刊出全國婦聯權益部長建議廢除嫖宿幼女罪的新聞。這位婦聯部長在採訪中提到,全國婦聯「已通過提案、報告等不同管道提出了關於廢除嫖宿幼女罪、修改《刑法》以及綜合治理拐賣犯罪買方市場的對策建議。」

其實,全國婦聯對「嫖宿幼女」公開表示觀點,這也不是第一次了。記得今年三月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副主席甄硯就面對採訪記者,公開提出設置嫖宿幼女罪名不利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呼籲廢除嫖宿幼女罪。
甄硯認為,嫖宿幼女罪的設置有悖國家保護婦女兒童的承諾,同時她列舉了相關資料,2000~2004年五年間,各級法院共審理嫖宿幼女案件176件,判處罪犯240人(注:相當於平均每審理嫖宿幼女案約35起,判處罪犯約48人);但到了2009年,一年內公安部門就抓獲嫖宿幼女犯罪嫌疑人175人。此外,她還指出,嫖宿幼女罪與強姦罪的規定自相矛盾,容易造成執法混亂,更有老百姓認為這個罪名成了部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免死牌。

籲!2009年前五年間,全國審理「嫖宿幼女」案件才176件,判處罪犯240人。而2009年,一年就抓獲嫖宿幼女犯罪嫌疑人175人。與時俱進喲!那2010、2011、2012這三年,未見全國婦聯提供具體資料,是沒有?還是公安部統計不出來?還是統計出來了沒有告訴全國婦聯?我們不得而知。

1997年中國進行刑法修訂,嫖宿幼女罪成為了單獨的刑法罪名,與原來刑法中的強姦罪相區別。嫖宿幼女罪自產生以來,廢存之爭一直不絕於耳。

2007年至2008年期間,發生了震驚全國的貴州習水政府工作人員「嫖宿幼女案」,這次「嫖宿幼女」七人團隊中,有五人是政府官員。他們中有習水縣政府移民辦主任,有鎮政府司法所幹部,原習水縣社保局幹部,有習水縣工業區國土所所長,還有習水縣人大代表,構成了一個「嫖宿幼女」的官員群體。
這個習水縣以政府工作人員組團的「嫖宿幼女」群體,在兩年時間內,強姦了11名中小學生,其中14歲以下的幼女,就有3名,最小的只有12歲!可這群披著政府官員外衣的禽獸,又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除一個鎮幹部被判了12年外,其餘4人,只被判了7年!

在億民痛遣「嫖宿幼女」惡法出臺時,坊間竟有這樣一種說法。此法當年制定時,乃遭到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的黃松有的力挺!而這位最高法的副院長,國家的二級大法官,據說就是「對未成年幼女特別感興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稱其為「性貪」。而黃松有之所以力挺這樣荒唐的司法解釋,就是為了在法律上給自己性侵幼女留一條後路。

這些本該打頭的畜牲,卻讓他們活了下來,憑什麼?就憑他們是國家政府工作人員嗎?就憑他們將14歲以下的幼女定性為妓女而實施「嫖宿」嗎?我們的法律,究竟是要保護強姦的官員,還是要保護被強姦的幼女?唉,這個問題,還要問嗎?也許,這也是中國法律的特色?

附:近年見諸報端嫖宿幼女的禽獸名單

2013.3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分局派出所副所長胡某
2013.3 河南省鄭州畜牧局副局長朱純良
2013.3 廣西省桂林市全州縣派出所所長呂某廣西涉嫌性侵13歲少女
2013.2 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維穩中心主任游某震強姦幼女獲刑12年
2012.12 河南省鄭州文化執法副支隊長、鄭州文明辦處長袁文良(2005年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稱號)被指當街猥褻女童
2012.8 廣州市民政局稽查處長李軍涉嫌性侵男童被免職
2012.8 廣東省陽江市陽春石望鎮小學校長強姦12歲女生獲刑9年
2012.6 上海市華東師大二附中副校長張大同涉嫌性騷擾男學生被免
2012.5 浙江永康發生大規模嫖宿女學生案、永康市人大代表胡某涉嫌
2012.5 河南省永城市委副秘書長李新功強姦幼女數十人
2012.2 浙江省少年行為教育中心負責人滕小虎涉嫌強姦女生
2011.11.陝西略陽村支書魏某鎮幹部趙某蔣某,輪姦12歲少女定性嫖宿
2011.10 甘肅省成縣政法委副書記張漢文猥褻女童案
2010.8 雲南省怒江州貢山縣自然辦主任、縣政協委員和正軍猥褻女童
2010.5 雲南富源縣法官楊德會涉嫌嫖宿幼女一審被判無罪
2010.4 福建省安溪縣人大官員鄭某、華僑學校校長許新建嫖宿幼女案
2009.5 四川省宜賓縣國稅局局長盧玉敏嫖宿幼女終審判10年
2008.1.廣東省深圳市海事局書記林嘉祥涉嫌猥褻少女被停職調查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