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財長會議 商討銀行倒閉新規

【新唐人2013年06月21日訊】星期五,歐盟各囯財長聚集在盧森堡,共同商討一個新法規,使得在處理歐洲銀行危機時,既能避免動用納稅人的資金,又能防止因為儲戶遭受意外損失而引發的金融恐慌。

新的法規將迫使銀行制定詳細計劃,說明在危機發生時它們將如何縮減規模或關閉業務,並要求政府成立國家級危機處置機構,籌集資金執行銀行重組計劃。

新法規還包括,融資責任將由銀行的債權人承擔,其中包括大額和中額儲戶,並列出了這些債權人對未來「債權人紓困」(bail-ins)的承擔順序。

但各國政府在運用這項規定的靈活性上產生了分歧。

瑞典、英國和法國為首的一些國家,希望在銀行倒閉時,由各個國家最後決定哪些債務可以免受損失。

法國財長莫斯科維奇:「我們看到了辯論的問題,尤其那些關注靈活度的國家,但沒有不可逾越的障礙。」

但德國、荷蘭和奧地利等國家,則希望這個規則對歐盟夢的27個國家統一適用,他們擔心太多的自由度,會有損新法規的執行。

丹麥經濟部長維斯塔格:「一定的靈活度當然是必要的,但同時透明度也非常重要,大家都知道將會發生甚麽。」

如果協議達成,歐盟新法規有望在2015年生效,而強迫債權人損失則在2018年執行。

新唐人記者李貝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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