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修法 新隱形眼鏡納獎勵

【新唐人2013年05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2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新材質隱形眼鏡等第2級醫材列入獎勵範疇。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提案說明表示,要經臨床試驗的第2級醫療器材,也應納入生技條例,受相關優惠獎勵,讓生技產業帶動經濟發展。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高風險醫療器材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屬第3等級醫療器材或須經臨床試驗始得核准的第2等級醫療器材。

廖國棟原提案內容擬將新藥定義適度放寬,他表示,因藥事法施行細則已放寬,只是配合修正。

不過,國民黨籍立委徐少萍認為對新藥定義太過寬鬆,擔心影響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許忠信也說,新藥定義變寬,未來獎勵新藥研發會增加財政負擔。

經濟部工業局官員受訪表示,修法後有可能申請的潛在廠商有103家,申請條件須符合研發支出超過營業額5%或是實收資本額10%、公司須有5名以上具生技背景研發人員等規定。希望每年能多增加新台幣100億元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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