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漁南界擬廢 評估後報院修訂

【新唐人2013年05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靖怡、謝佳珍台北20日電)北緯20度護漁南界遭質疑自我設限,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今天表態贊成廢除,農委會評估後,將與內政部報請行政院修訂。

海軍16日參與護漁聯合操演,首度突破北緯20度護漁南界線。國防部日前表態,巡弋中華民國與菲律賓相鄰的專屬經濟海域,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無所謂穿越北緯20度線的爭議存在。

軍方康定級承德艦赴南方海域策護海巡艦艇,下波策護軍艦依兵力狀況,可能是康定級其他各艦或成功級巡防艦。

海巡署日前也強調,在南方海域將持續派遣大型艦艇執行護漁任務,不會再自我受限北緯20度的護漁南界。

「台中艦」今天由台中港出發,預計明天凌晨抵南方海域,接替「台北艦」執行護漁。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華今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保基時表示,北緯20度暫定執法線是自我設限,是否贊成廢除?

陳保基說,「我贊成」,評估後農委會將與內政部報請行政院修訂。在重疊海域沒談漁業協議,有權主張是台灣作業漁區。

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質詢表示,既然菲律賓不承認又不協商,海巡署也不必遵守暫定執法線,應全力護漁,並追問何時形成政策?

陳保基說,農委會將與內政部一同劃定漁船作業區,且海巡署這幾次護漁,都已超越原來護漁南界。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技正王成機在內政部受訪說明,民國92年因釣魚台漁業糾紛,行政院指示內政部劃設暫定執法線,主要是對釣魚台海域與東部海域,劃設完畢後交由海巡署執行。

他說,民國93年,漁業署因為要訂護漁標準作業程序,才將護漁南界線加入,因此,護漁南界線修正與否,由漁業署決定。

根據漁業署說明,北緯20度現為護漁南界,需與菲律賓完成漁業談判,才為暫定執法線。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