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護漁南界 漁業署決定

【新唐人2013年05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日電)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今天表示,護漁南界限是否調整,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決定。

媒體報導,內政部和漁業署正在研修政府護漁標準程序,對於中華民國與菲律賓重疊經濟海域的護漁範圍和原則,將研擬廢止北緯20度護漁界限,以利台菲漁權談判時,取得平等基礎。

王靚琇下午受訪表示,內政部並未與漁業署研議;護漁界限由漁業署決定,如何調整是漁業署權責。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技正王成機進一步說明,民國92年因釣魚台漁業糾紛,行政院指示內政部劃設暫定執法線,主要是釣魚台海域與東部海域,劃設完畢後交由海巡署執行。

他說,民國93年,漁業署因為要訂護漁標準作業程序,才將護漁南界限加入,因此,護漁南界限修正與否,由漁業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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