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逼人跳崖 殺人罪起訴

【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0日電)為了新台幣1萬元債務,江姓女子夥同多名男子逼迫關姓女子跳崖致死;檢方今天依殺人罪起訴江女及陳男兩名主嫌。

另外,在場的其他3名男子,雖未逼迫關女跳崖,但檢察官認為已構成妨害自由致死罪嫌,同樣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指出,28歲的江姓女子為向關女索討1萬元借款,2月2日凌晨涉嫌夥同陳姓男子等人,將關女帶到彰化縣埔鹽鄉南港藝術公園,以木棒毆打成傷,並強行用手把關女的頭部壓到裝滿水的水桶凌虐。

隨後,關女再被江女、陳男等5人以車帶至南投市八卦路山區,江、陳兩人恫嚇要脅關女要是不還錢,只有被輪暴及跳崖兩條路可以選;關女因無力還錢,最後跳下16公尺深懸崖致死。

事發後,江女為誤導警方辦案,叫其中一名男子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編造情侶吵架失足墜崖情節,警方也一度以為是意外案件;直到3月中旬,其中兩名涉嫌的男子因良心不安向彰化警方投案,駭人聽聞的逼迫跳崖案情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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