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陳子善採訪報道)香港居民蘭梅,因一件普通「交通肇事」,被深圳市南山公安濫用職權非法關押、並以故意殺人罪受到起訴;合法財產營運汽車被侵權扣押3年多,致使汽車報廢,財產受到重大損失;上訪維權10年至今無果。5月1日,她來到深圳駐京辦深圳大廈,舉牌抗議,絕食抗爭。
5月4日,在北京深圳大廈已絕食抗爭3天的蘭梅向新唐人記者講述了她的遭遇。
腐敗公安侵犯財產 法律成搶奪的工具
2003年5月,香港居民蘭梅在深圳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深圳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技術園派出所警察借交通事故之由,非法關押了蘭梅,期間蘭梅遭到多次毒打,之後又扣押了蘭梅價值30多萬、購買不到2個月的解放牌重型自動貨車3年之久。
蘭梅告訴記者,在扣押汽車的3年裡,深圳警察不但非法使用她的汽車,還把車裡值錢的零件全部拆除,換了爛的零件。蘭梅要求警方賠償損失,結果卻多次被警方非法沒收回鄉證,至今10年也不給蘭梅解決問題。
她說:「每次找到公安,公安部門都是慢慢的拖延,慢慢給你解決。他們(公安) 一年扣我一次回鄉證,搞得我沒辦法。」
蘭梅氣憤的表示:共產黨的法律就是搶奪老百姓資產的一種工具。
蘭梅說:「他們(中共)不給活路給我,他們那樣子無理,交通法最多只能扣(車)60天,扣了3年,給我造成這麼大的損失,我花了十年時間,賣了房打官司。」
上訪10年迫害不斷 以死抗爭覺醒他人
蘭梅表示在她信訪的10年裡迫害不斷,多次遭到深圳警察的毆打,沒完沒了使她沒辦法再這樣活下去。
她說:「2009年,他們搜了我的回鄉證,香港身份證一年多,我被他們關了15天,被打了幾次。我沒過錯,他們(深圳公安)憑什麼關我?! 憑什麼打我?!」
蘭梅向記者表示她會靜坐到8號前,之後,如果還沒有政府的人來解決,她會以死抗爭。
她說:「我現在非常絕望!我已經準備好了安眠藥,7號晚上我就在這裏服毒,我住他們深圳大廈的酒店呢,第一:這裡是他們駐京辦的地方,代表市政府的,我覺得冤有頭,債有主,就死在這裏。」
蘭梅說中國的小百姓生活在食物鏈的最末端,社會的最底層,沒有辦法跟這個強權政府對抗。她只是希望「我的死可以推動法制,推動這些人的覺醒,然後這個大社會的一點點前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