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生酒駕撞死人 家屬求償無門

【新唐人2013年05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3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陳歐珀今天說,外國人在台犯罪,服刑後卻免賠。法務部說,建議家屬先向法院請求,賠償完畢前暫時限制其出境。

韓國交換學生張峻豪在民國99年2月酒駕撞死陳姓早餐店老闆、老闆娘重傷。法院依過失致死判刑1年4個月,民事賠償判賠新台幣780萬元。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歐珀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張峻豪現已服刑完畢,但只賠償家屬30萬元喪葬費及3000元賠償金。家屬擔心張峻豪回國後,求償無門,他呼籲法務部、外交部正視「外國人在台犯罪,關完免賠錢」的漏洞,儘速研擬處理方式。

家屬表示,張峻豪還出言不遜,曾嗆聲表示「台灣人有什麼了不起」。酒駕撞死人後只寄來3000元郵局匯票,「真的是糟蹋人」。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張春暉出席記者會表示,張峻豪涉及過失致死,刑事判決已執行完畢,限制出境已解除,他可能會返回韓國。法務部會建議家屬向法院請求,民事賠償執行完畢前暫時限制其出境。若張峻豪返回韓國,法務部會盡最大努力協助家屬跨海求償。

張春暉說,這個案子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護範圍,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提供協助、申請補償金。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員黃仁良表示,外交部協查相關韓國法律規定發現,台灣未與韓國簽署任何民事協定,所以要查扣張峻豪在韓國財產有困難。未來外交部會積極與駐台北韓國代表部聯繫,希望他們體諒被害人家屬心情、及韓國人確實觸法事實,積極敦促、協助張峻豪賠償受害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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