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致國家信訪局的公開信

【新唐人2013年4月30日訊】我是雲南省公安廳的退休民警,2007年10月以來,每年都向你們和中央有關領導寫上訪信,總是石沉大海,連水珠都濺不起一個。

我上訪的問題十分簡單明了,無需進行任何調查落實:1950年當警察,1995年以一級警督銜退休。退休12年後,全國公務員調整工資,我被告知不是公務員,不予調整。原因是我在《雲南公安報》社從事公安宣傳工作期間,領取的是「事業」工資,不是公務員工資。

我的警齡45年之久,從事公安宣傳工作僅10年,況且,公安廳並不認可我的「主任編輯」職稱,而我從來不知道我領取的是「事業」工資。我要求實事求是,與報社絕大多數編輯、記者一視同仁,列為公務員。問題小如纖芥,無關宏旨,可公安廳與人事廳互相推諉……,頑強地在公務員與非公務員之間築起一道不可踰越的銅牆鐵壁;頑強地捍衛著三六九等的階級社會新秩序。

我已是去日無多的垂暮老人,這點區區小事,無損於任何人,他們卻防禦得如臨大敵,心疼得如喪考妣!我的退休基本工資707元,長期四處打工添補,因此不得不「矛盾上交」,向你們和有關領導反映,歷時 7年,上上下下,沒有任何人理睬。

揣度長途叩閽,徒勞時日,故都以掛號信上訪。不被理睬的原因,不外乎:一、面對雪片般的上訪信,你們拆看不暇,付之一炬;二、層層下轉,一轉了之。「山高皇帝遠」,下面的官員根本不把你們放在眼裡,不屑一顧。

翹首至今,我終於大徹大悟,把希望寄託於上訪,愚不可及:公務員與非公務員之間的鴻溝,乃決策使然,怨不得下面;在等級森嚴,吏治失控,腐敗氾濫成災的社會環境裡,所謂的「公平、正義、和諧」,不啻鏡中之花,水中之月,可望而不可及;首長們的講話稿是秘書們的即興發揮,切莫信以為真;孳生社會矛盾的因素俯拾即是,冤假錯案層出不窮,包青天千載難逢,夢寐難求;超級人口大國的普通民眾,卑賤如同螻蟻,冤死千萬等於零……。你們——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信訪機構,全世界絕無僅有的花架子衙門,只能尸位素餐,忽悠老百姓。

我所遭受的冤屈豈止於此……但絕不會跳樓、自焚,以死抗議;絕不會去小學校、幼兒園行兇洩忿,但長嘆此身生為中國人!我也不會逃跑,等著你們把我抓起來以「誹謗」、「詆毀」罪名繩之以法。

投書人:雲南昆明 吳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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