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代客來台投資 6月生效

【新唐人2013年04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5日電)金管會官員今天表示,開放大陸地區銀行業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經由代客進行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證券市場及金融商品,預計6月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第3次會議在4月1日舉行,開放大陸地區銀行業QDII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證券市場,金管會大陸銀行監督管理機構已簽署合作備忘錄,將在簽署後60天內生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金銀會簽署的合作備忘錄,代表台灣金融市場法規與商品合於國際標準,大陸方面認定台灣地區商品可以變成銀行代客理財投資,且相關商品符合要求,對國內銀行或證券業務發展相當重要。

邱淑貞表示,除投資證券商品,還包括銀行的理財商品,銀行代替客戶操作,即非銀行自有資金來台投資,至於投資額度,會視未來QDII實際投資內容後,再與中央銀行協商處理。

邱淑貞說,會看大陸銀行之後來台具體投資內容,看是屬於證券或其他商品,如何規範,與央行協商後再對外界說明。

銀行局官員補充,就金證會共識,是將投資台股額度從5億美元調高至10億美元;目前額度5億美元,如要提高依規定要洽商央行,再提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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