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石坡跌一跤 判北市府國賠

【新唐人2013年04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7日電)林姓孕婦懷孕5月時在台北市石子坡道跌倒,致骨折、子宮收縮。台北地院認定台北市府坡道設計不當,判賠林女新台幣21萬元。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林女懷著5月身孕時,在民國98年11月間走過台北市南京西路、赤峰街口的石子坡道時跌倒,導致她左腿骨折、早期子宮收縮,為此住院治療。

林女批評,石坡表面光滑圓潤,坡道陡長、坡度落差大,又沒有扶手,因此提出國賠訴訟,向台北市政府求償48萬元。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認定,林女無法證明坡道設置不當,判決林女敗訴。

林女提起上訴後,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時,台北市政府辯稱,石坡防滑性佳,坡道設計沒有疏失,林女懷有身孕更應小心行走,是林女自己不慎滑倒才會發生意外。

但法官調查後,認為石坡坡度大於8分之1,不符合建築法規安全標準規定,坡道過度傾斜,設計確有疏失,判決台北市府應賠償林女21萬餘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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