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黃厚成打油詩申訴書

【新唐人2013年3月28日訊】拆遷重災戶黃厚成家庭悲慘遭遇真實生活寫照無一虛言。

1、官商勾結掠我房, 3、多年去找拆遷辦,
經營門面地霸占, 當作為他卻不管,
違規拆遷不償還, 把我推到去法院,
逼我家破人也亡。無奈依法來維權。

2、流離失所無居安, 4、承案法官喪天良,
生存危機外流浪, 欺我糊塗法文盲,
街頭謀生無保障, 真實證據他不看,
痛苦生活人災難。竟以偽證來定案。

5、違背事實枉法判, 7、 市府拆遷開發商,
強惡勢力保護傘, 搶奪民財黑心腸,
申訴無門好冤枉, 霸我合法經營房,
公道何在哪裡講。生活來源被截斷。

6、受託兒媳去上訪, 8、 停業多年不掙錢,
歷盡艱辛受磨難, 營業執照也作廢,
奔走呼籲十九載, 維權成本太高昂,
黑成白髮肢體殘。貧困家庭雪加霜。

9、我家門面被霸占, 10、九旬老人受孤單,
巨額財產遭掠搶, 獨居暗樓不採光,
溫馨家庭被拆散, 既無廁所無廚房,
生離死別各一方。分離孤苦關照難。

11、巨額財產損失慘, 12、法院檢院市拆辦,
拆戶苦遭此下場, 請把冤案來了斷,
不明法規受欺詐, 不要推拖拉鋸戰,
怪我糊塗太善良。置我生死於一旁。

13、親民政府黨中央, 14、還我生存地或房,
關注民生和諧創, 安居樂業把家還,
公平正義我期盼, 建設家園奔小康,
請求清官把我幫, 國泰民安心歡暢

喜馬拉雅山啊再高也有頂,黃河長江水啊再長也有頭。
苦難冤痛的拆遷戶黃厚成家庭的慢慢艱辛維權路,何年何月是個頭!

黃厚成家庭
2013年03月19日
聯繫電話18671633899

案件的事實經過

原武漢市政府房地局開發公司以政府拆遷之名,違規違法拆遷,強奪霸占我公民賴以生存的私人唯一合法保障性生活來源臨於產權經營門面房連庫房住房及合法房屋基地,而不依法依規補償歸還我合法原黃金價值地段(或原同等價值地段)一線臨主街幹道門面房連庫房住房及房屋土地使用權,訴至江岸一審法院,一審法院法官丁毅欺我糊塗,法律知識欠缺,故意違背事實,重要復雜案件一人獨審獨裁,竟以被告偽證定案,判決書認定所謂“事實”錯誤,也沒有證據證明其認定的所謂“事實”。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一派胡言,枉法裁判,給我良民百姓造成錯案冤案。上訴至二審市中級法院市中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不質證論證,不糾正錯案,偽造變造案卷宗,屁護縱容被告和一審法院法官的違法行為。草草了案,剝奪了我上訴話語權,將我公民正當合法依法維權的訴訟案件,造成冤案,將我合法訟訴權力合法權益扼殺定格在終審,使我九十高齡老人及家庭的人權、生存權、財產權的合法權益無法依法得以維護保障(維護近二十年),不僅如此,鄂高法要一審法院法官在黃厚成老人所居委會同志的引導來到老人住處,拿一張法死亡通知書00777鄂高法通知書,乘老人孤身一人沒有文化,不明法理,家人受託人不在身邊,騙老人說與其解決問題,要老人簽收。法院這種行為簡直是坑人騙人殺人,騙老人簽收後,然後將此案報給最高人民法院終結,也不依法按結事不了,和法權益無法依法得以維護保障,其行為是違法的,無效的,請求法院根據民法179條(一)(二)(三)(四)(六)款,有新證據予以立案審理或發回重審。依法聽證,案結事了,讓訟訴人黃厚成老人家庭的合法生存權、財產權(人權)在司法公平公正的陽光下依法得以維護實現與保障。

圖片由知情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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