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北達科他州 通過嚴峻墮胎法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訊】(中央社北達科他州俾斯麥26日路透電)美國北達科他州州長今天簽署法案,禁止絕大多數懷孕婦女在胚胎有心跳後墮胎。胚胎心跳最早可在6週大時被偵測,也讓這條法律成為美國目前最嚴格的墮胎法。

墮胎權支持者表示,他們會採行法律途徑挑戰這項措施。

州長戴倫普(Jack Dalrymple)也簽署另一起墮胎相關法案成法律。該法禁止懷孕婦女僅因胚胎基因異常或胚胎性別而墮胎,這開創了美國所有州的先例。

北達科他州是通過嚴格墮胎法的最新一州。阿肯色州議員本月稍早也批准禁止胚胎12週大後墮胎的法令。這項法令若能通過預期將會面臨的司法考驗,可望在8月生效。

美國若干州法禁止在胎兒20週後墮胎。批評者認為,許多婦女在胚胎6週大前,根本還不知道自己懷孕。

這項「心跳」法案連強暴懷孕都不視為例外。不過若墮胎能避免孕婦死亡或免於不可逆轉的傷害,則不受法令限制。

美國生育自主權中心(The 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表示,他們計劃代表北達科他州唯一提供墮胎手術的一家診所,在法律8月1日生效前,透過法律途徑抗議這項6週禁令。(譯者:中央社蕭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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