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主持誹謗不起訴 聯電不置評

【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6日電)晶圓代工廠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控告電視節目女主持人涉嫌誹謗一案,北檢處分不起訴。聯電表示,不予置評。

台北地檢署公布不起訴書指出,聯電及曹興誠控告陳姓電視節目主持人於民國100年11月29日晚間,在節目時間以言詞散佈流言,涉嫌誹謗聯電及曹興誠,並影響聯電股價。

檢方調查後認定,主持人所言可受公評,且難認有影響聯電股價,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聯電對此表示,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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