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雪松:你在450萬公關費中的交易價是多少?

【新唐人2013年3月26日訊】被視作白色垃圾的發泡餐具,20日被國家發改委用五條理由一夜正名。也就是說,經過發改委官方平反,被禁14年的發泡餐具將於今年5月1日起放行,這就意味著,發泡餐具廠家可以恢復生產,消費者再有意見,商家理都不用理你。

21日,京華時報很有骨感地在報紙上發佈了另一條消息稱,發泡餐具解禁背後,有著10家廠商與一家律師事務所,高達450萬元的公關合同。合同規定,由律師事務所負責公關,用6至12個月的時間,「與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家質檢總局及相關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督部門就上述事宜進行協商,推動國家發改委正式將行業政策解禁進程,從《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淘汰目標中刪除。」

面對京華時報公佈的這份蓋了11枚公章的合同,人們不禁要問,450萬元就可以左右一個禁了14年的國家政策,可以改變一個事關億萬消費者健康的決策,這到底是這個律師事務所用法律依據的依法公關,還是這450萬元中的若干萬人民幣,撬動了權力部門的公章?

民眾的質疑不是空穴來風。這份簽於2012年1月的公關合同,除了點名了公關對象,還在時間上,與今天發改委正式宣佈解禁達成了比較完美的「巧合」。而另一方面,發泡餐具這個10多年來國內外公認的白色垃圾,發改委今天給出的五條平反理由是否得到了嚴謹的科學論證,人們還需要發改委之外的、對健康危害認定更具權威意義的權威部門來認定。這顯然不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公關範圍。那麼,律師事務所的公關結果,與發改委的公佈解禁,便缺少了最最關鍵的「橋」。難道這「橋」,便是10家發泡餐具生產廠家湊足的450萬元真金白銀?

若此,人們有權力追問,450萬元公關費,究竟進了誰的腰包?

發改委作為給白色垃圾正名的終審部門,首當其衝應該在質疑聲中出來走幾步讓民眾看看。當初禁,板著面孔一條理由就能把發泡餐具說得禍國殃民;而今放,一本正經五條理由就把白的說成綠的。這條禁令的從廢到立,到底是科學論證的民本價值體現,還是450萬元的公關價格體現?

人們能夠理解企業湊足450萬元的唯利是圖,甚至能看淡一些遊走在法律與金錢邊緣的昧心律師機構,但人們不會容忍事關十幾億消費者健康、事關世界上最大的餐具消費國環境污染的一紙護身令,被區區450萬元公關費所交易,所收購。

人們更驚詫的是,一家律師事務所,能夠用商家的450萬元推得動一項政策的解禁,那麼,掌握著國計民生大權的國家職能部門,又有多少決策已經被這樣推動過,將來還會有多少政策會被450萬、甚至4500萬所推動?這麼不起眼的一隻發泡餐具的禁用或者使用令,需要合同交易中羅列的「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家質檢總局及相關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督部門」做婆婆,那麼可想而知,權力部門的一枚枚公章,面對中國無以數計的產業,為權力的不良行使者,提供了多少尋租的機會?

不要怪無良商家挖空心思裹挾權力,很多時候,比商家更無良的,是權力在骨子裏的放蕩。它是兩隻貪婪的胳膊,相互伸向對方的臂膀,要的就是這種勾肩搭背的稱兄道弟。只不過,這種勾肩搭背的曖昧,有時惦記的是民眾的腰包,有時候捅的是百姓的腰子。倘若這次,450萬元兌換的這個批文為真,那麼,中國百姓的生命與健康,在權力眼中,分攤到13億人頭身上,只不過是個人均0.003461538元的價格。這就是一個中國人的生命與健康,以及白色垃圾的環境污染可能,在這樁交易過程中的實際價格。這個價格,用漢字表達——人均只值三分之一分錢。

嗚呼!套用一句流行語:這可是天方夜譚裏也不敢寫的故事。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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