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彰銀台新案 依法行政

【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日電)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對於台新銀行併入彰銀(公併民)只有依法行政,不會有立場。

台新金控董事會今天決議,向彰化銀行第2大股東財政部提出由彰化銀行合併台新銀行建議,以彰化銀行為存續銀行,台新銀行為消滅銀行。並將函請2家銀行研究相關事宜。

媒體報導,推動台新金與彰銀的合併案不會一步到位,分階段進行。台新金董事會中,將通過由彰銀併購台新銀行案,且同意彰銀為存續銀行;若彰銀董事會也通過並出具認可合併台新銀的評估報告,就將進入彰銀合併台新銀換股比例計算,直到最後階段彰銀與台新金換股的重頭戲。

媒體報導,知情人士透露,為求整併案順利推展,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釋出最大善意,除了在合併規劃上,由彰銀作為存續主體來合併台新銀,且未來合併後由彰銀存續,吳東亮甚至願意讓台新金控更名「彰銀金控」或「彰化金控」,更不排除讓出金控董事長職務,只擔任金控的大股東。

金管會表示,台新金必須要與財政部具有共識,也就是雙方董事會、股東會通過,才有後續向金管會申請的階段,金管會才會依據法規審核。

桂先農指出,之前台新金並未向金管會提過,對於台新銀併入彰銀,或公併民沒有立場,只有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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