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關於羅湖口岸派出所民警王登朝違反政治紀律問題的錯誤事實見面材料

【新唐人2013年2月7日訊】 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

王登朝,男,1974年6月27日出生,漢族,陝西咸陽人,政治面貌為群眾,大學文化;1996年7月參加公安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於2005年12月7日因存在(摘錄者注:此處涉隱私略去)等錯誤被開除黨籍。2006年3月至今在深圳市保安服務公司工作,現任該公司七公司經理。人事關係在羅湖分局,現為羅湖口岸派出所三級警員。

二、 錯誤事實

經調查,王登朝於2012年2月上旬開始組織策劃在我市蓮花山進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87周年」集會活動。王登朝為此活動從東莞(摘者注:為單位安全隱去名稱)服飾廠定製了1500件文化衫(正面印有毛澤東著軍裝揮手照,下方寫著「人民萬歲」,背面印有孫中山頭像,上方寫著「天下為公」),準備了近萬張印有「緬懷偉人,心系民生」的宣傳卡片,《蓮花山民間自願者紀念偉人活動及民間組織籌備會議活動紀律要求》、《民意調查表》,申請成立民間組織「一自車」的《申請書》等相關材料。同時,擬寫了《演講詞》,準備於3月10日在蓮花山進行公開演講。演講詞的內容包括:「…中國大陸仍然沒能真正實現民主,仍然處在一黨專制的統治之下,人民沒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沒有選舉權,沒有結社自由…」、「警察本來應該是保護人民利益的,卻成了當局欺壓老百姓的工具,他們可以隨意逮捕、關押,濫用酷刑,很多無辜者在他們的拘留所不明不白的死去,還不準追究…」,宣稱「同胞們!在這樣下去,不僅我們老百姓的日子會越來越難熬,中國也快要亡國了!…」號召群眾「努力去抗爭」、「要專制者立即下台」,同時教唆參与者一旦被查出時,自稱是自願行為。

3月5日,王登朝與其下屬羅(摘抄者注:此處隱去名字)等人到蓮花山活動地點查看地形。3月7日18時30分左右,王登朝組織羅(摘抄者注:此處隱去名字)等14人在羅湖東門慶安大廈附近的寶慶府酒店開會。會上,王登朝向參會人員發放《蓮花山民間自願者紀念偉人活動及民間組織籌備會議活動紀律要求》。期間王登朝還對目前政府腐敗、官員腐敗、社會問題、政治體制改革等問題進行了評論,提出「改革成功是以老百姓能否獲取福利為最終目的,醫療公平、社保公平、社保公平、養老公平作為福利標準」等內容。併發放了部分宣傳文化衫。

根據王登朝安排,趙(注:隱去名字)和楊(注:隱去名字)於3月10日到蓮花山維持現場秩序,並運送、派發活動宣傳材料。民警隨即將相關人員控制帶往派出所調查。當場收繳相關名片3000餘張、文化衫850餘件、橫幅11條。
根據王登朝交代,其組織此次活動的目的,是要通過緬懷偉人支持中央的改革,同時通過此次活動讓自己出名。

三、 錯誤事實違反的法律法規及定性

王登朝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無視法紀,組織、策劃非法集會,印製了大量的宣傳資料、文化衫及橫幅,公開散布有損國家的言論,其行為違反了《行動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得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第七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構成違反政治紀律錯誤。

被調查人對錯誤事實的意見:(注:以下空白)

唐吉田: 王登朝案即將開庭,李靜林律師所住的朋悅酒店突然多了警察(福田分局梅林派出所)到場,還對客人東問西問的,房間無線網路也上不去。特區警察辦事效率就是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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