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暗法庭知法犯法 律師無奈潸然淚下

【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美国之音電)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開庭二審深圳民主人士王登朝被控“貪污罪”和“妨害公務罪”上訴案。王登朝的辯護律師說,法院知法犯法,嚴重違反司法程序,使他們不能依法在法庭上為他們的當事人行使合法權利,不得不憤然解除代理關係。與此同時,幾十名關注王登朝案子的民眾在法院外對王登朝表示聲援,二名舉出標語的民眾被警察帶走。

 
2月7日上午10點,深圳市中院公開審理深圳市警察王登朝就法院此前以所謂“貪污罪”和“妨害公務罪”判處他入獄14年半提出的上訴。
 
*王登朝指責法院程序違法*
 
庭審一開始,被告王登朝就提出異議,指責法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2條的規定,沒有提前3天傳喚他2月7日開庭審理他的上訴案。
 

母親一邊抱著小孩一邊在哭訴(圖片來自新世紀新聞/網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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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一邊抱著小孩一邊在哭訴(圖片來自新世紀新聞/網民提供)

​​王登朝的辯護律師李金星說,庭理期間,審判長不給辯論律師陳述的機會,他們提出的讓審判長、合議庭、檢察官“迴避”的請求全部被駁回,而且不准律師復議。
 
*法官不做無罪推定就給嫌疑人定罪*
 
他說,審判長在庭上對王登朝說“你如果沒有問題,就不會坐在這裡”之後,他們就立即對審判長啟動迴避申請。他說,根據法律規定,法官在法庭上只能做無罪推定,怎麼能做有罪推定呢?
 
*李金星:深圳-最黑暗的法庭*
 
李金星說,王登朝也對深圳檢察院公訴人提出迴避,因為王登朝被控“妨害公務罪”的受害人也是深圳檢察院,跟本案的審理有利害關係,因此根據法律,王登朝有權要求對方迴避。但是李金星說,法院竟敢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繼續開庭審理。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預測,這個案子他們今天下午一定要審理完,要強行審理完,不管我們說甚麼。法庭不是以查清事實為目的,而是以完成任務為目的。所以我是極力反對。我當時就掉眼淚了。我作為一個律師在全國在各種各樣的法庭辯護,但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黑暗的法庭。”
 

警察在查巡戒備(圖片來自維權網/網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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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查巡戒備(圖片來自維權網/網民提供)

​​李金星說,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的橋頭堡,能出現這種法官知法犯法的行為,是一大恥辱。他說,鑒於法庭內沒有正義,公訴人和合議庭涉嫌徇私枉法,他作為一名律師已經不可能再按照法律替他的當事人王登朝進行辯護,因此他提出自行解除同王登朝的代理關係。
 
*法院明知違法卻為之*
 
今年2月1日,李金星和另外一名辯護律師李靜林到深圳中院閱卷,發現一份關於王登朝所謂“妨害公務”的光盤不見了。李金星問法官,光盤的原件在哪裏。他被告知,光盤被深圳檢察院拿走了。李金星說,根據法律規定,已經提交法庭的證據,相關方面只能查閱和複製,但原件必須由法庭保存,任何人不能拿走。這位資深辯護律師指出,深圳法官借出光盤可能導致證據遺失或篡改,這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
 
*法院不舉證就判案子*
 
王登朝的另外一名辯護律師李靜林說,從今天庭審中,他看不到深圳中院在審理王登朝的案子上依法辦事。
 
“公訴人連證據都不舉,一審不舉,二審也不舉,於是法院就判這個案子了。”
 
*“煽顛”無證據 “貪污”來定罪*
 

小孩拿著“還我爸爸”的標語(圖片來自新世紀新聞/網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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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拿著“還我爸爸”的標語(圖片來自新世紀新聞/網民提供)

​​王登朝原是深圳公安局羅湖分局三級現役警官和公安局保安公司七分公司的經理。2012年3月10日,王登朝準備在深圳蓮花山組織一個大型民主集會,紀念孫中山逝世97年。但是在3月8日他就被警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拘捕。11月,王登朝被以所謂“貪污罪”和“妨害公務罪”判處14年半徒刑。
 
深圳維權人士徐琳說,由於檢察院沒有足夠的證據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王登朝提起公訴,而且王登朝的身份又是現役警官,所以就以王登朝在擔任保安公司7分公司經理時,將2011年“大運會”期間安保工作的收入存入個人賬戶的做法,給王登朝定了個“貪污罪”。
 
徐琳說,在中國,以個人名義存入“公款”,以規避動用公款,審批繁瑣,影響不時之需,是各單位普遍採用的做法。他表示,在法院宣判王登朝之前,保安公司大運會的賬戶通過了上級部門的審查,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後來王登朝被抓了以後,關了一段時間,為了不讓他出來,但是又一直找不到合適的理由,找不到合適的藉口。後來發現他們在大運會期間的運作模式,就把這個事情作為他貪污的證據,來起訴他。”
 
*父子一門相隔無法相見*
 
今天深圳法院對王登朝案的二審,雖然是公開的審判,但鑒於法庭外有很多王登朝的支持者,法院方面僅允許8名王登朝的家屬旁聽。
 
王登朝的妻子李彥婷旁聽了法庭的審理。她說,他丈夫王登朝對法庭不給辯論律師機會舉證感到非常氣憤。她表示,王登朝堅持認為他是無辜的,並將為證明他的清白抗爭到底。她呼籲法院一定要公平、公正、公開地審理。
 
王登朝去年3月被捕時,他的兒子尚未出生。李彥婷曾多次要求當局允許她去看守所看望丈夫,但都未獲准。今天王登朝出庭,她特意把兒子帶來,但是法院拒絕同意讓他兒子進入。
 
“剛才我跪下來求他們讓我兒子進去,讓王登朝看一下,都不讓。我跪求他們讓我帶小孩進去,都不讓。”
 
*貪官被人民憎恨 王登朝獲民眾聲援*
 
貪污腐敗分子在中國大陸為民眾所深惡痛絕。但是在王登朝被控貪污238萬獲刑14年後,民眾不僅不痛恨王登朝,反而很多維權人士行動起來聲援和支持他。在王登朝被抓、被判刑後,很多維權人士在網上發文聲援。7日深圳法院二審王登朝上訴案開庭前,已經又幾十名聲援他的維權人士等候在法院大門前。
 
知名殘疾維權人士肖青山剛打出“停止迫害,王登朝無罪”的橫幅標語,就被現場戒備的大批深圳國保和警方帶走。另外一名維權人士張聖雨也因打出聲援王登朝的標語被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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