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二審判無期 李泰安將上訴

【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嘉泰台東7日電)「南迴搞軌案」更二審今天宣判,被告李泰安改判無期徒刑。律師轉述,李泰安對判決結果感到相當驚訝,心情很悶,將再上訴。

民國94年發生的南迴鐵路搞軌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二審宣判,改判李泰安無期徒刑。

律師吳漢成今天代表李泰安接受採訪時表示,全案有一項有力證據法官完全未審酌,檢方說案發現場查扣一些鐵道彈簧扣夾,是被破壞敲擊起來的,但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發現其中3個扣夾是新品,既然是新品,怎麼會是被破壞敲擊起來?

吳漢成指出,檢方起訴並沒有任何物證,只有證人黃福來的說法,黃福來作證是說去買蛇毒粉,打算注射到陳氏紅琛體內,但法醫研究所卻說陳氏紅琛是因酒精和藥物「意妥明」交互作用死亡,黃福來只說過買蛇毒粉,從未說過「意妥明」和酒精,這是證詞和物證上很大的矛盾。

吳漢成認為,全案就像是檢方先射箭,然後再劃靶。他說,證人的證詞和鑑定出來的物證完全不符,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李泰安詐領保險金,如果真的要詐領保險金,有必要這麼大費周章弄藥物毒物和破壞鐵軌嗎?

吳漢成今天和李泰安聯繫後指出,李泰安對於更二審判決結果感到很驚訝,因為法官調查出來許多有利於他的證據,原以為應該會做出有利的判決,沒想到結果與他的認知有這麼大的落差,李泰安將再上訴,爭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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