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牛肉乾 幾乎不用金門牛肉

【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繼公布近9成市售米粉含米量不及國家標準,甚或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再公布抽驗13件金門牛肉乾,幾乎都不是金門牛肉製作。

消基會秘書長、台大農經系教授雷立芬說,消基會1月中旬在主要通路購得13件金門牛肉乾,結果肉品來源標示顯示,幾乎全都不是用金門牛肉製作。

每件樣品所用牛肉,依產品標示,來自一地或兩地。消基會統計,所用牛肉全來自澳洲7件,來自澳洲、紐西蘭兩地的有4件,來自金門及澳洲的有2件。

她說,13件樣品都沒有完全使用金門牛肉的案例,卻稱是金門牛肉乾。

消基會強調,衛生署去(2012)年9月6日就已公告,去年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原料的包裝食品,例如牛肉乾、泡麵等,都要標示牛肉原產地(國),或在包裝袋上增加標示「牛肉來自○○」等同義標示。

而公平交易法第21條也規定,商品或廣告不得有引人錯誤的標示,否則同法第41條規定可限期改正,並得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農委會及公平會加強查處。

由於其中一件產品良金還出現在農委會所設的農業易遊網站上,消基會質疑政府機關有帶頭欺罔之嫌。農委會輔導處表示,今天已從網站上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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