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今天】岳飛被害

【新唐人2013年1月27日訊】公元1142年1月27日,岳飛秦檜等人以「莫須有」罪名誣陷反叛朝廷而殺害。岳飛遇害前在供狀上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寧死不屈,年僅39歲。

岳飛,字鵬舉,河南相州湯陰永和鄉孝悌里人。岳飛是一位南宋名將,在歷史的長河當中,岳飛精忠報國的事蹟早已家喻戶曉,其英雄氣概也每每為人所讚頌。在南宋抗金的戰役當中,岳飛曾立下不朽的功勞,被後人譽為民族英雄。

岳飛自小酷愛武藝,也熟讀《左傳》以及《孫子兵法》等書籍。在南宋建國之期,中國東北一帶由女真族所建立的金國屢次發動對宋朝的攻勢。岳飛受愛國的動力所驅使,在二十幾歲時就決定參軍入伍。



岳飛在四次北伐當中立下許多戰功,為南宋收復了許多山河城池。為了表彰岳飛的抗金行動,南宋朝還特賜了一面軍旗,上繡「精忠報國」四個大字。而在多年戰役當中,屢次告捷的岳飛在三十二歲時已成為一軍的統帥,被晉封為武昌開國侯。

岳飛除了是一名出色的將領之外,也是歷史上有名的孝子。相傳岳飛在母親姚氏在世時总是全天侍候,亲自调药换衣,无微不至。而在其第二次北伐前,母親去世。岳飛和岳雲等人扶着其灵柩,光着脚徒步走到江州的庐山。丧葬完毕,岳飛就留在东林寺中为母守孝。按古代礼法,岳飛必须「丁忧」三年,如有特殊情况方可「起复」,即居官守丧。岳飛要坚持礼法,但在滿朝上下一致反對的情況下,才終於決定重返鄂州后带兵镇守襄汉。

一一四零年七月,岳家軍總部郾城遭到金兵攻擊,但由於岳家軍訓練有素,上陣抗敵又是有備而來,大破金兵,也因此而造就了歷史上有名的郾城大捷。在郾城大捷之後,岳飛乘勝追擊到朱仙鎮,距離金兵的大本營開封僅四十五裡。可是正當岳飛奮勇前進,勝利在望的時候,趙構和宰相秦檜卻害怕岳家軍強大起來之後成為南京政權的威脅,以「孤軍不可久留」為借口,在一天之內連下十二道金牌,強令岳飛退兵。岳飛對此極為悲痛,淚流滿面地說:「十年之功,廢於一旦!」。百姓聞訊攔阻在岳飛的馬前,哭訴說擔心金兵反攻倒算,岳飛無奈,含淚取詔書出示眾人,說:「吾不得擅留」,於是哭聲震野。岳飛決定留軍五日,以便當地百姓南遷。



除了超群的武藝之外,岳飛也以文采傳世。他的一首《滿江紅》慷慨激昂,充分體現了其愛國的高尚情操。岳飛的書法也令人稱道,其「還我山河」四个字气势磅礴,现時为杭州岳庙匾额,但只可惜原碑已經於文化大革命時被毀滅,使這一珍貴的歷史遺跡再也無法保存於後世。

新唐人首發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