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次替代役 改當兵12天

【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6日電)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李忠敬今天表示,役政署修正相關辦法,83年次以後的替代役男轉服12天補充兵。

因應募兵制上路,內政部發布「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13條修正規定,增訂民國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經判定為替代役體位者,服補充兵役,自明天起生效。

李忠敬指出,募兵制實施後,常備役體位役男原役期1年,改服4個月軍事訓練,替代役體位役男則由10個月役期轉服12天補充兵。

根據役政署統計,法令修正生效後,每年約有6000至8000名83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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