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績效獎金應更細緻處理

【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9日電)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說,每個部會轄下的國營事業肩負的政策任務不同,應更細緻處裡績效獎金問題,否則將面臨人才留用問題。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7日達成共識,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張盛和上午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會前受訪表示,行政院昨天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應用較精細的程序及方法來評估其表現與績效。畢竟一致性的改革有不公平的地方。

張盛和說,每個部會的國營事業肩負的政策任務都不同,有些要跟民間競爭、有些是獨占,因此應該以更細緻的方法處裡。財政部轄下如台灣銀行、土地銀行等要跟民間競爭,獎金待遇影響到的是人才問題,怕現有的人才留不住,新的人才不會來。

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受訪僅表示,昨天央行、行政院院長的新聞稿已經表達大家對這個問題共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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